智利網站“cooperativa”4月28日報道,教育部表示,該決定是針對即將于7月1日生效的有關“教育社區和諧共處、尊重對待和福祉”的新法做出的回應。該法律為中小學和幼兒園設立了新的監管框架,旨在調整現行法規,并就教育社區運作中的關鍵議題提供更明確的指引。
教育部強調,當前教育機構面臨著巨大的行政壓力,需遵守多達2900項監管義務,同時還要承擔教育領導職責。此外,去年底至今年初發布的這幾項通告,也引發了教育社區的普遍憂慮。各校反映,在學校管理本已高度復雜的情況下,新要求的增加進一步加重了負擔。
教育部同時指出,自即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為保障新法律的順利實施,教育監管機構將以指導和支持為主要方式,履行監督職能。這意味著,依據該法第七條過渡條款的規定,意見和建議將優先于處罰措施。
教育部長瑪麗亞·帕茲·阿爾索拉(María Paz Arzola)表示,此舉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更簡潔、清晰、連貫的監管體系,以恢復教育界信心,使其能將更多精力投入教學、支持及培養學生之中。”
被廢止的3項通告包括以下內容:關于托兒所和幼兒園內部規章制度的強制性指導方針(第202號),關于學校和諧共處、性別認同、校服使用和反歧視的規章制度(第781號),以及關于學校內部規章制度中的比例原則、指導性方法、性別視角和包容性要求(第7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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