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好離譜!人去世12年,銀行居然瘋狂催債2萬4。
這不是網絡段子,是真真實實發生在陶女士身上的糟心事。
陶女士父親早在2014年就因病去世,當年父親走后,陶女士第一時間就主動結清了父親名下所有信用卡欠款,連一分錢罰息都沒落下,想著讓老人走得安心,也給自己一個清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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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誰能想到,12年后,陶女士收到平安銀行催款短信瘋狂轟炸,說她父親還有一張未結清信用卡,欠款滾到23928.45元!
看到短信的那一刻,陶女士整個人都懵了。
父親去世12年,早已入土為安,怎么可能還會有未結清的信用卡?當年明明一筆一筆核對過,所有欠款都還清了,甚至還特意去銀行確認過銷戶事宜,怎么十幾年后突然冒出一筆兩萬多的欠款?
更讓人窒息的是,陶女士多次聯系平安銀行客服,說明父親早已去世、欠款早已結清的事實,甚至提供了父親的死亡證明和當年的還款憑證,可對方要么敷衍了事,說“會核實”,要么就是機械地重復“系統顯示有欠款,必須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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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陶女士和記者跑到平安銀行網點,柜面直接一句:查不了,狀態異常,只能打信用卡中心電話。致電客服,客服確認欠款金額無誤,但電子賬單要等一到三個工作日,不能立刻出示。
一個人欠你錢,你連一張能證明欠款的賬單都拿不出來,憑什么理直氣壯跟人家女兒要錢?
更荒唐的在后面:就在陶女士堅持要求出具賬單并聯系記者曝光后,銀行電話來了,表示全部處理清零,不用還了。
沒有解釋,沒有道歉,沒有任何說明。清零就清零了,仿佛這段“跨時空的追債之旅”從未發生過,仿佛陶女士連日來的焦慮、委屈和奔波,都只是一場無關緊要的鬧劇。
這到底是系統漏洞,還是工作人員的失職?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銀行應當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內控制度,包括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制度、金融產品和服務查詢制度等,確保在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全流程有效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要求。
可平安銀行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
用戶去世12年,系統里沒有任何死亡登記記錄;當年的還款憑證明明存在,卻查不到任何痕跡;所謂的“風控”,連“核實欠款人是否在世”這樣最基本的環節都省略了,這樣的風控,和沒有有什么區別?
你以為銀行是全國數據最嚴謹、系統最權威的機構,可現實卻是,它們連一個已故客戶名下有幾張卡都搞不清楚,一錯就是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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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這就是店大欺客。
仗著自己是知名金融機構,仗著掌握著金融資源和用戶信息,仗著不少消費者會因為維權成本高、耗不起時間精力而被迫息事寧人,就肆意敷衍、隨意出錯,甚至肆無忌憚地欺負普通人。
陶女士之所以被突然“清零”,不是銀行良心發現,而是因為她幸運地吸引了媒體和輿論的目光。
如果她沒有那么“幸運”呢?如果這筆欠款不為人知地藏在征信系統的某個死角,繼續滾出第二筆、第三筆兩萬四呢?如果她未來要申請房貸、車貸被莫名“風險攔截”,銀行又在檔案里翻出另一筆“存在但不出示賬單”的欠款,她該怎么辦?
陶女士自己都在后怕,“這次清零了,再過幾年會不會又冒出來一筆?”
令人心驚的是,據律師強烈建議,親人去世后,一定要主動查負債!帶上親屬關系證明和死亡證明,去中國人民銀行或征信中心查詢其完整的個人信用報告。
這是不是意味著,有部分銀行會在親人身故后,不主動告知其名下欠款情況,而是刻意拖延,等到利息和違約金滾出“新高”,再一并向家屬追索,把“失誤”變成牟取不當利益的手段?
如果是這樣,那律師的提醒可不是什么可選項,而是直系親屬必須立刻去做的一件事。
最后我想問問平安銀行,這筆賬到底錯在哪,為什么錯了十二年?還會不會再錯下次?你怎么賠人家十二年來被折騰的平靜日子?以及,我們還能相信你們嗎?
金融的本質是服務,是信任。銀行的底氣,從來不是規模多大、實力多強,而是老百姓的信任與支持。
信任這東西,建立需要幾十年,摧毀只需一通荒唐的催收短信。銀行若連死者的賬都算不清,活人的錢,我們又怎么敢放心存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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