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女士遇銀行追債事件敲響警鐘
人在家中坐,債從天上來,上海的陶女士遇到了一件邪門事, 她的父親2014年就已經因病去世,但今年年初她突然遭到了銀行催債的短信轟炸, 說她父親名下的另一張信用卡欠下了23000多元。 更讓人吐血的是,這23000多元中本金只有七千多元, 剩下的一萬多元都是利滾利和違約金滾出來的。 陶女士表示,當時她拿著父親的身份證去過銀行, 把所有查到的信用卡欠債全部結清了, 因此,如今這一出到底是什么情況? 她還了之后還會不會有新的債務出現? 而且當陶女士要求查賬單時,銀行網點說查不了, 客服卻說查電子賬單要好幾天。 好在最后經過案件聚焦的曝光,再加上律師介入, 銀行最終把這筆賬直接清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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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是否由子女償還的問題
但是,這件事其實是給所有人都敲響警鐘,其背后主要是兩個問題。 第一,負債要不要子女還?這其實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你壓根沒有繼承老人的遺產,比如老人走得干干凈凈,沒房沒存款, 那么,他們生前所欠的合法債務,你一分錢都不用還, 直接理直氣壯地拒絕即可。 而如果你繼承了遺產,那也只在遺產的范圍內還錢, 例如,你只繼承了5萬元,而父母的外債達到10萬元, 你最多只需要還5萬,剩下的5萬則與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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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追債有效期的問題
其二,人都走了12年了,銀行還能追債嗎? 這催收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呢? 一般來說,別人欠你錢,如果你三年不去要,也不去法院起訴, 那么法律就不再保護你的債權。 陶女士的父親去世是2014年,距今12年, 這遠遠超過了三年的常規訴訟時效。 因此,理論上說,就算陶女士真的繼承了遺產, 銀行因為躺著不管太久,也已經喪失了勝訴權, 所以陶女士可以拒絕還款。 不過,這當中需要注意一點,雖然常規時效是三年, 但銀行在此期間有過催收記錄,哪怕只是群發短信, 在法律上就叫做訴訟時效中斷。 只要他們能夠證明在這12年間沒有少折騰, 那么時效就可以重新計算。 然而,在這個案例當中,因為陶女士的父親已經去世, 再加上時間跨度實在太長,導致證據缺失, 銀行自知理虧,所以最后干脆選擇了內部核銷清零。
正確對待債務的態度
其實生活之中,老百姓不怕還錢,怕的是糊涂還錢, 因此,摸透規則,守住底線, 別讓親人的離世變成某些機構秋后算賬的由頭, 這才是真正負責的態度。 各位粉絲你們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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