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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茶飲連鎖賽道,“山寨” 模仿曾一度成為部分品牌快速擴張的捷徑。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 “冰語時間” 侵權蜜雪冰城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全額維持 500 萬元賠償,明確商標侵權 + 裝潢模仿雙重違法。
“冰語時間”在河南、山東等多省市授權他人開設加盟店,不僅使用與蜜雪冰城近似的商標,還全面模仿門店整體裝修——招牌、吧臺、員工工裝、奶茶杯,甚至點餐單內容都與蜜雪冰城幾乎無差,試圖全方位蹭取頭部品牌的市場熱度與用戶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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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維權戰中,蜜雪冰城提交了 70 余次線下證據保全,用完整證據鏈支撐訴求。法院審理后明確兩大核心認定:其一,冰語時間近似商標使用,直接侵犯蜜雪冰城 “雪王” 系列注冊商標專用權;其二,蜜雪冰城門店紅白裝潢、整體布局經長期運營,已具備極高市場辨識度與知名度,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 “有一定影響的裝潢”,被告全面模仿足以導致消費者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
從茶飲到餐飲,從零售到服務,連鎖品牌的競爭早已從產品比拼延伸至品牌全維度。招牌、裝修、工裝、包裝、菜單,每一個細節都是長期沉淀的品牌價值,更是吸引消費者、建立市場信任的核心資產。“抄來的捷徑” 看似降低了創業成本,實則埋下隱患 —— 不僅要面臨高額判賠,更會徹底喪失市場口碑與消費者信任。
創業之路,合規為基,創新為本。本案500萬元的判賠,不僅是對惡意模仿行為的嚴厲懲戒,更釋放出明確信號:知識產權保護沒有 “灰色地帶”,品牌資產不容隨意竊取。任何試圖靠 “照搬照抄” 搭便車的行為,終將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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