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蔣某某故意殺人、強奸一案,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蔣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蔣某某(時年14歲)與被害人方某某(歿年15歲)系同學。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蔣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圖對方某某實施奸淫,后恐罪行敗露用雙手掐住方某某頸部致其死亡。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蔣某某的行為分別構成強奸罪、故意殺人罪,依法應數罪并罰。蔣某某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后果嚴重,應依法嚴懲。蔣某某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被害人家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旁聽了宣判。
![]()
云南曲靖“15歲女生遭同班14歲男生殺害”一案備受關注。
4月24日,現代快報記者從被害人父親方先生處獲悉,該案將于4月28日在羅平縣人民法院宣判。方先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們確實已經接到了關于此案即將開庭宣判的通知。“我們還是希望判處對方死刑,讓他一命償一命。”方先生坦言,如果未能達到希望的判決結果,“我們一定會請求檢方提出抗訴”。
該案被害人方代理律師周兆成認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是雙向保護,寬容絕不等于縱容,關愛更要嚴管。既要恪守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初心,為涉罪未成年人保留教育挽救的空間,更要優先守護未成年被害人的生命尊嚴,讓被害家庭在司法程序中感受到應有的善意與慰藉。
本案中,被害人家屬放棄全部民事賠償只求嚴懲兇手的決絕,背后是喪女之痛的極致絕望。周兆成說,希望通過本案,推動刑事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保障的落地,建立常態化、標準化的國家救助與補償機制,讓每一個刑事被害家庭,都能在法律框架內獲得應有的經濟補償與精神撫慰。
![]()
▲被害人方某某生前照 家屬供圖
據中國新聞周刊,2025年7月6日,該案發生在羅平縣馬街鎮。被害女生方某涵的父親方先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女兒被閨蜜邀請參加聚會,聚會地點離自家僅600多米。23時多,方某涵準備回家,同班男生蔣某某提出送她,“先把另一個女同學送了回去,再送我女兒,沒想到后來就出了事”。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25年7月6日23時53分許,蔣某某在單獨送方某涵回家途中產生奸淫之念。0時許,兩人行至某村民家的路邊時,蔣某某從身后勒住方某涵,致方某涵癱軟后,將她平放在地上。
因方某涵大聲呼叫,蔣某某擔心被附近村民聽到,先是用雙手捂住方某涵口部,隨后又用雙手掐住了她的頸部,直至女孩沒有反應后才松手。
起訴書顯示,蔣某某對方某涵進行了猥褻,并拍攝了她的照片。之后,蔣某某本打算將方某涵帶至附近一廢棄烤房藏匿,因接到母親催促回家的電話,他便將方某涵的遺體放在路邊后逃離。
7月7日1時許,村民發現方某涵的遺體并報警。同日,警方在蔣某某家中將其抓獲。一位村民曾透露,接到報案后,警方先是調取村里的監控,又詢問了當晚聚會的孩子,最終鎖定了嫌疑人。
經鑒定,方某涵系扼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目前,她的遺體仍然停放在當地殯儀館。
2026年3月30日傍晚,本案一審庭審結束,未當庭宣判。最后陳述時,被告人蔣某某向被害人父母表示道歉,提出出獄后希望可以贍養被害人父母,均被被害人父母斷然拒絕。
來源 | 上觀新聞
編輯 | 朱潔
責編 | 陸慧
上海法治聲音
上海法治聲音是一個政法人發聲集結號。我們擁有一批熟識的政法條線工作者、基層干警、法官、檢察官和法學教授。
從法治活動、大案要案,到市民關心的法治話題和民生信息,都可能寫進我們給你的法治聲音“集合帖”。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報業集團聯合出品。聚焦法治熱點,關注法治人群,傳播法治精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