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部門正在對離岸信托進行稅務審查,讓信托不再成為富豪“逃稅、避險,死了我一個幸福一家人”的天堂。
這其中最典型的兩個案例是恒大的許家印和娃哈哈的創始人宗慶后。
許家印激進的管理下,恒大在2017年已經出現資金問題,并進行了系統性的財務造假。許家印在明知公司危機四伏的情況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于2019年突擊轉移資產到海外,設置離岸家族信托,規模高達 2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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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印開動自己的小腦袋,對信托資產的條款實現風險隔離,寫下:“即便委托人或受益人涉及違法犯罪行為并被追究法律責任,該信托資產亦不受牽連,不會被納入追責范圍。”
許家印指定兩名兒子為受益人,且“只能領取收益,本金留給孫輩”,意在確保家族財富的長期穩健傳承。即便如此,這筆信托一年的利息收益達到6000萬人民幣。
如今看來,許家印的操作完全是奔著”犧牲“自己,封妻蔭子。
設立該信托的表面目的,是實現家族財富的跨代傳承和資產保護,使其在債務風險來臨時能夠與個人責任隔離。
2025年9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歷史性判決,將這筆信托定義為“欺詐性資產轉移”,將許家印名下所有資產,包括離岸家族信托一并納入接管范圍,凍結了許家印高達50億美元的海外資產。
香港法律屬于英聯邦制體系,其判決能在全球范圍內被多個國家“無條件”執行。許家印以為資產出海就能擺脫監管,讓中國大陸鞭長莫及,就能高枕無憂。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中國政府利用香港法院擊碎了許家印的美夢,讓許家印精心構筑的財富“避風港”計劃失敗。
至于娃哈哈的創始人宗慶后,他建立信托的資產(21億美元)合理合法,但道義上說不過去。
信托就是切斷財產所有權與收益權之間的直接聯系,從而將財產變成了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
活著的時候,資產在你名下,賺了錢就必須交稅。但如果資產在信托名下,只要信托不把收益分配給你,留在信托內部繼續投資,這部分收益暫時無需交稅。
比如你炒股賺了本來要交稅,虧了自己扛。但利用進行炒股,可以在信托內部進行盈虧抵扣,降低整體的應納稅金額。
死了以后,由于信托合法地改變了納稅主體、時間和方式,無需身份轉換,起到規避遺產稅與贈與稅的作用。
這是全球富豪們最常用的手段。
宗慶后去世本來要交一大筆遺產稅的,現在不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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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是避稅的“法寶”,屬于“陽謀”,為何還能存在?
一是國外大多數是選舉制,參選的人非富即貴,他們掌權后自然會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法規;
二是有利于吸引國外資金進入本國,促進經濟繁榮;
信托長期以來被視為“灰色地帶”,因獨特的離岸架構,讓追溯、跟蹤和監管的難度非常大。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自2018年開始,中國已與全球上百個國家和地區實現了金融賬戶信息的自動交換CRS 。
從“查個人”到“查信托”,把單純查個人境外賬戶,延伸到離岸信托的委托人和紅籌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東 。
這一套“組合拳”下來,中國稅務部門成功“穿透”信托,掌握了大量高凈值人群的海外資產信息,為精準核查提供了數據基礎 。
對于這些高凈值人群而言,過去依賴信息不透明進行稅務籌劃的路徑被徹底堵死。
于是從今年開始,中國要求離岸信托的持有人申報詳細的財務信息,對通過信托持有的資產所產生的股息、分紅、股份處置收益按20%的稅率追繳個人所得稅 。
對于未按時申報或申報不實的個人,除了補繳稅款外,征收每日萬分之五,年化約18.25%的滯納金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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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部門正式對離岸信托“動手”,讓藏了二三十年的避稅漏洞徹底被堵死。
受次影響最大的還有開曼、BVI等原來的避稅天堂,現在無法“合理”避稅了,以后還能躺在數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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