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奸情出人命(一)。
清朝末年,廣東新安縣有一個叫李壯的鄉民,在新加坡經商,每年二三月回來一次,歷年都是如此。
有一個叫夏作人的,也是新安縣人氏,捐有一個都司職銜。
廣東地界,各鄉遇事,都會推舉幾個紳士公斷。
這夏作人,又是坐了這公局紳士的第一把交椅,因此平日包攬詞訟,無惡不作,橫行鄉里,那不必說了。
他更歡喜漁獵女色,就這樣和李壯的婆娘上了手,只有李壯回家那幾天是避開的,李壯一走他就來了,猶如是他的家一般,左右鄰里,沒有一個不知道的,就是李壯回來,也略有所聞,不過拿不著憑據。
有一回,李壯有個本家也到新加坡去,見了李壯,說起這件事,說得千真萬確,并且說夏作人竟是住在他家里。
李壯聽了,怒火中燒,便想了一個計策,買了一對快刀,是的,是一對,兩把是一模一樣的,便搭了船回家。
這李壯本是一個竊賊出身,飛檐走壁的功夫是很熟的,從前因為犯了案,官府要捉他,才逃走到新加坡,改業經商,居然多了幾個錢。
后來事情擱冷了,方才回家鄉來娶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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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次回家,先不到家,在外面等到天黑,方才靜悄悄回去,又不進門,先縱身上屋,在天窗上往下一看,果然看見夏作人在那里和那婆娘對面說話,猶如夫妻一般。
他此時若跳下去,一來怕對方力大,他殺不動;二來就是殺了,也要到官府報案,殺奸受了訟累,還要把一頂戴過的綠帽子晾出來,所以他未曾回來之前已預定下計策。
此時看得真切,且不下去,跳至墻外,走到夏作人家里,逾墻而入,掩到他書房里,把所買的一對刀,取一把放在炕床底下,方才出來,一徑回家去打門。
那婆娘認的聲音,未免慌了,先把奸夫安頓藏在床背后,方才出來開門。
李壯不動聲色道:“今天船到的晚了,弄到這個時候才回家,晚飯也不曾吃。”
婆娘聽了,忙去弄飯,一面又問他,為什么這一回不先給一個信,便突然回來。
李壯道:“這回是香港一家素有往來的字號,打電報叫我到香港去的,所以不及給信。”
此時七月天氣,李壯也不進屋,只在院子里搖著蒲扇取涼,等到飯好,李壯見只擺了兩套碗碟,笑道:“難道就我們倆吃嗎?一個夏老爺在房里,為什么不請他出來?”(未完待續)
——摘自清代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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