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突然發生,情況錯綜復雜,各方人員齊聚現場,各類問題接踵而至。身為消防主官,務必頭腦清醒。遇事不慌、處事果敢、言語有據、行事有度,方顯消防定力本色。
結合學習思考,實景設問對答,直面工作難題,贈送10個話題,拿來即用,清晰明了。
問題一:屬地擬出臺文件,劃定某某類火災由其他XX部門牽頭調查,該怎么辦?
答:消防主官要主動對接匯報,有理有據闡明立場:
首先講明法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除鐵、交、民、林、礦山、軍事設施等法定特殊外,社會面常規火災的調查權限,專屬消防救援機構,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授權其他部門開展調查或牽頭調查工作,行政行為恪守“法無授權不可為”的硬性準則,不得突破法律底線。
其次講明專業屬性。火災調查屬于特殊專業,專屬專業代碼083107TK,TK就是特設布控,如同刑偵勘驗一般,非專業不得介入,絕非普通行政人員能勝任。其他部門僅可提供業務協作、技術輔助,絕不具備牽頭主導的資質。地方性行政文件不能凌駕國家法律之上,更不能變相拆分剝離消防的法定執法主業,請審慎斟酌相關條款,恪守法定權責底線。
問題二:各位領導抵達現場,不顧勸阻執意要進入火災核心現場,該怎么辦?
答:消防主官要上前從容勸止,誠懇且堅定地溝通:
領導,懇請您留在外圍安全區域。其一,火場歷經燃燒坍塌,內部暗藏觸電、有毒煙氣、易爆物品泄漏等諸多次生災害隱患,貿然進入會直接危及您的人身安全;其二,火災現場物證有著不可逆的損毀特性,熔痕殘骸、燃燒痕跡等關鍵定案證據極其脆弱,任何踩踏觸碰都可能造成物證永久滅失,直接導致整個案件的調查進入被動;其三,現場勘驗研判需要獨立安靜的專業環境,咱們最好別打擾他們。請放心,現場處置全權由我負責,后續勘驗動態,我會及時匯報或通報,絕不影響整體決策調度。同時嚴格執行現場封閉管理制度,任何人未經準許和現場指引約束,一律不得進入核心勘驗區。
問題三:很多人認為,找到起火原因,消防的任務就完成了,該怎么糾正這種錯誤認知?
答:消防主官要直面誤區,清晰完整解讀履職標準:
這種認知是典型的履職片面化。完整的火災調查工作,必須完成三大任務:一是查明點火源和起火物決定的直接起火原因;二是深挖點火源和起火物具備的前序條件,找到起火誘因;三是調查起火后導致火災結果的系列影響因素,即災害成因。
只查表面的起火原因,等于履職缺位。并且,絕對不能只查明起火原因,就對外或給領導匯報,說火災原因已經查清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清晰劃分誘因、起因和成因,查明起火原因后,仍要依法努力調查誘因和成因。并把“三因”寫進調查報告,直指火災事件相關漏洞和責任。
問題四:大的火災發生后,地方政府成立跨部門聯合調查組,臨時組織想要越界劃分火調辦案權限,干預核心調查工作,該怎么辦?
答:消防主官要精準界定權責順位,守住核心主導地位:
禮貌地對領導講,聯合調查組本質只是政府搭建的臨時統籌協調議事平臺,它的協調職能,絕對不能突破現行法定的部門權責劃分,更無權重新分配行政執法辦案權限。
消防救援機構依法擔負調查火災原因、確定火災性質的法定職責,涉案線索會依法移送。我們核查發現放火嫌疑,依規移交公安刑偵辦理;甄別出生產安全事故,移送應急管理部門處置。調查組內住建、市監等成員單位,只可立足自身本職開展專項配套核查,出具相關佐證材料,僅能作為技術補充支撐,嚴禁反向越權插手、主導整體火災調查走向,法定職權永遠優先于臨時協調權限。即,國家法律規定的法權,大于地方行政事務的事權。
問題五:相關職能部試圖長期接管火災調查牽頭領導工作,該如何明確回應?
答:消防主官要態度鮮明,堅決杜絕職權干擾:
以地方文件確定牽頭權,牽頭權必然影響執法權,相當于給執法找了個“婆婆”,這是典型的行政干預執法。隨意劃轉牽頭權限,就是對國家法律權威的漠視。對方無對應法律授權、無專業人才梯隊、無系統勘驗技術體系,一旦主導調查,必然容易出現專業調查受到干擾、結論失真、案件定性偏差等問題,后續極易引發行政復議敗訴、司法追責問責等重大法治風險。
我們必須全程堅決抵制各類拆分主業、劃轉職權的錯誤導向,寸土不讓,始終握緊火調工作的主導權、話語權,守護好隊伍依法履職的核心陣地。
問題六:社會上流傳,消防對火災只有調查權,沒有處理權,該如何正面回應?
答:消防主官要直面傳言,清晰亮出完整執法權限:
這完全是外行的片面解讀,不符合現行消防法律體系規定。法律法規明確賦予我們分級獨立行政執法權限。針對過失失火、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日常防火管理違法等各類相關情形,我們可依法作出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案件核查終結,證據鏈條清晰固定后,涉嫌刑事犯罪的,直接依規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真正形成勘驗取證、原因認定、違法處罰、案件移送的全流程執法閉環。
問題七:火災調查中,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物證檢測報告,相關方以此為依據,要求敲定火災最終定性,該怎么把控?
答:消防主官要清晰業務邊界,堅持專業綜合研判:
物證司法鑒定有著明確的業務局限,它僅僅只是針對送檢物品本身的成分結構、灼燒形態、物理變化做出客觀技術分析解讀,只能還原物件本身的受損形成過程,根本無法全局界定整起火災的性質、人為動機、整體因果脈絡。
火災官方最終認定結論,是整合現場全景勘驗、視頻影像資料、人員詢問筆錄、多方摸排走訪、物證技術鑒定等所有線索素材,依托專業知識、嚴謹邏輯綜合分析得出的權威成果。我們絕不能唯鑒定報告論,孤證不能定案,確保每一份認定結論都閉環有據,經得起行政復核、司法庭審與時間的長久檢驗。
問題八:行業內外出現“拆分”論調,主張將火調、防火、滅火救援業務分割剝離出消防整體體系,該如何駁斥引導?
答:消防主官要闡明體系邏輯,堅定維護業務完整架構:
火災預防、滅火救援、火災調查、消防宣傳四大板塊,是相輔相成、深度賦能、不可割裂的有機整體,是消防救援事業完整的工作閉環。防火是源頭前置防控,救援是臨場實戰處置,火調是事后溯源復盤,宣教是全民基礎賦能。火調總結提煉的事故規律、隱患短板、管控漏洞,正是優化防火巡查部署、革新救援戰術打法、定制精準科普培訓最核心的實戰來源。
拆分拆解業務體系,只會造成隊伍工作上下脫節、業務前后斷層,防控無方向、救援無參照、宣教無內核,直接削弱綜合履職能力,破壞全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格局。
我們必須樹立一體化全局思維,堅決抵制錯誤拆分思維,筑牢消防事業發展的完整根基。
問題九:管理組要“管理”技術組,敢于技術調查報告的撰寫,怎么辦?
答:消防主官要知道,技術是法定履職,此管理費彼管理,管理不能泛化:
管理組是是綜合協調,目的是整合資源、提高效率,而不是借管理之名,行干預之實。消防負責調查火災原因,基于火災原因形成的技術調查報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隨意干預。在火災技術調查報告中,要核心明確起火誘因、起火原因和災害成因,只針對技術和證據,不針對部門、單位和個人。但是,每一條,其實對相關事實都有了描述支撐,后續管理組出具的“大報告”,要與技術調查報告相吻合,不能隨意取舍、避重就輕、推卸責任。這樣一來,消防進不進管理組不重要,消防保持自己的技術獨立性、寫好技術調查報告,那才是關鍵。
問題十:消防自己的水平夠了嗎?
答:面對質疑和吐槽,消防主官要有自己的底氣和銳氣:
消防現在確實隊伍建設在路上,但是,這不是其他部門或機構干預火災調查的理由。有問題不怕,但相比而言,即使消防現在的整體水平還不夠理想,但其他部門、單位和人員的火災調查水平,沒法跟消防相提并論。不信,看看誰學過火災調查專業課,就知道了。
總之,火災面前,專業就是底氣,清醒就是擔當,守權就是盡責。守主業才能立根本,懂業務方可敢擔當。身為消防主官,唯有內心清醒、法理精通、處事有方,方能從容應對各類復雜局面,牢牢守住履職陣地,扛起守護一方平安的光榮重任。
注: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