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大家說,分享一點當被告的心得。
先說一點前情提要:
有位溫州市洞頭區(這是一個海島)的有編人士,在看了我評價廣西“亮證姐”的評論之后,指控我“故意造謠”。
這篇文章已經被騰訊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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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覺得特別不可思議,這件事事實清楚明白,官方媒體報道很多。
那時候我還沒有發現足以獲得諾貝爾生理學獎的 呂布綜合征,也不知道為什么他一個浙江有編人士要跑來維護廣西的壞人,就把他的評論置頂了。
這位氣壞了,因為被我拉黑了,就跑到我小號那里,在《穿越辦往事》的連載下面說要告我。
因為和我吵過架的人很多,他屬于比較菜的一個,所以我根本不記得這家伙的名字。
后來翻了翻底,才發現原來這個人原來以前遇到樓上裝修,曾經找我討過主意。
這位是個神人啊。
一方面,被裝修噪音吵得人馬上不行了。
另一方面,想起來樓上的房子,是他“現在在政法委的老領導”兒子的婚房,就嚇得要死,連敲門上去找工長都不敢。
好一個婉轉承恩、嬌柔嫵媚的老男人。
我當時還鼓勵他,說你上去找工長談開工時間就可以,裝修工人就是這樣,你不提意見,他們就敢干一整天,你提了意見,他們也不會告到你“政法委的老領導”那里。
我不敢說幫他排憂解難,也算是全力幫他想了辦法。
我也不知道他哪根筋搭錯了,為一個廣西的、已經有定論的壞人跑來罵一個幫助過他的人,還指控我“故意造謠”。
我這個人溫文爾雅,把時間軸貼了出來,證明了我從來就沒有造謠。
解釋過了,他估計是面子下不來,硬剛起來了。
“沒造謠,沒造謠你也是個反動派,盯你很久了!”
他這個姿態吧,就引發了評論區朋友們的群嘲。
他說要告我。
我就寫了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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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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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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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了就完了。
我一直也沒有接到法院傳票。
直到去年年底的時候,因為房價高質量上行,我還房貸毫無壓力,就利欲熏心地把我名下的房子賣掉了。
賣房的時候,中介跟我說:
哥,您是不是曾經干涉過他人民主權利?
我當時就嚇了一跳,我的天,我還有這個本事呢?
再說哪有這個……
“您看,我們因為要做資金托管,得查一下您的征信和訴訟情況,發現您名下有一個刑事判決,顯示都打到二審了。”
我看了看,是有人訴我“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 民主權利 罪 ”,真的已經到了二審了。
“您能不能申請拿到判決書,不然托管資金這一塊,我們沒法幫您擔保,倒是不至于交易失敗,就是拿到錢什么的都要慢許多。”
我第二天開始就在給溫州中院打電話。
打過官司的朋友都知道,法官的座機是特別特別地難打通,人家可能出去辦事、出差、開庭、開會、政治學習……
終于打通了,經辦法官一頭霧水:
“啊,你是被告那邊,我們已經判了啊,他的所有訴訟請求,都被駁回了。”
“裁決書沒有給我啊。”
“你去全國人民法院在線小程序上申請吧。”
這個小程序,各位打官司或者吃官司都可以用,可以在線立案、在線庭審,最后判了可以在線閱卷。
我就申請閱溫州中院的二審裁決書。
至今都沒有給我,而且催也沒用。
可能是中院的同志太忙吧。
但是當時中介還要求提供裁決書,不然耽誤我收房款。
我想了想,就申請了一審洞頭區法院的裁決書。
基層法院倒是效率極高,第二天就給我發了在線的裁決書。
我一看這裁決書。
啊呀樂死我了。
這位葉姓同志,覺得自己有政法口的工作經歷,好像還讀過一點書。
決定不找律師,自學法律,提刑事自訴,信心滿滿地要把我送進去。
下面是他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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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痛苦、睡眠障礙、應激性腸炎突發”
你看,屎拉不成型,也要算在我們(注意啊,與其他用戶,別樂,咱們都有份)頭上。
他的訴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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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
1.關了我們這個公號;
2.讓平臺把各位所有在評論區笑話過他的人的個人資料交出來,讓他挨個告一遍;
3.讓我把所有文章中收到的贊賞都給他;
4.賠他7000元+1880+216元(診療費好少,這么點錢就能治好嗎)
注意啊,好多朋友這時候就慌了,其實根本不用慌。
因為咱們說的都是實際情況,咱們也沒有侮辱他的人格。
所以法庭直接就判斷他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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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說服他不要再訴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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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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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漾銀笑話。
二審維持了一審裁定,二審就是終審判決。
是因為直接不予受理,所以法庭根本也就沒有拉我去開庭。
這就是癩蛤蟆爬腳面,咬不到咱,惡心了咱們一下。
他一度在全網找跟我吵過架的人,準備每個人都在自己的所在地訴我,讓我到各地去應訴,用律師費拖垮我什么的。
一點結果都沒有,很少有人像他一樣閑。
結果他花了好幾千塊錢取證、訴訟,腸道也激惹了。
但是他也做到一件事:
他提起訴的時候也起訴了平臺,所以平臺會出于安全考慮,把所有涉訴的文章下架,這點他倒是做到了。
這個無所謂,咱們可以寫新的。
這件事告訴我們:
覺得自己人到中年提不上去,想要靠在網上揪斗,控訴某個人是反動派來用別人的血染紅自己的頂子,很難。
周興和來俊臣,可不是人人都能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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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至上》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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