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簡稱“條例”)正式發布,在中美貿易戰、關稅戰持續升級的背景下,這份條例猶如及時雨,劍指特朗普各種不合理的貿易制裁。
整份條例一共有二十條款項,核心集中在“不當域外管轄措施”上。
眾所周知,從特朗普第二任期上臺以來,以《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為法律依據,對中國等國家大規模加征關稅,稅率一度接近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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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方面以《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維持10%關稅拖延時間;
另一方面,繼續利用第針對所謂“戰略性產品”301條和針對大宗商品的第232條尋找突破口,抓緊鋪墊加征關稅的法理依據。
可以說在特朗普接下來的2年任期中,關稅會越來越被用作實現域外管轄目標的工具。
比如今年3月12日和13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分別以“產能過剩”和“未有效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為由連續對中國等經濟體發起兩起301調查,這也就是所謂的“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而我國當前面臨出口結構二次轉型、美歐繼續推動對華脫鉤的關鍵局面,即便對于美國的關稅大棒能精準回擊,但無法、也沒有必要長期與特朗普維持這種無理取鬧式的關稅拉鋸。
畢竟這每一次的一來一回,牽動的就是價值數百億美元的出口貿易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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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條例的出臺,就幫助我國商務部門和企業構成了反對美國這種非法域外管轄措施的識別定性-阻斷機制-反制手段-司法救濟構成的一整臺反制體系。
比如《條例》第六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第十三條進一步建立了“禁執令”制度,國務院法治部門可以對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組織、個人作出禁止執行的決定。
這意味著如果美國依據第122條或第301條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而中國境內企業被要求配合美國關稅政策的執行,條例就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予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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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建立了“惡意實體清單”制度,規定可以將推動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外國組織、個人列入清單,并采取九類反制和限制措施。
換句話說,當特朗普以關稅武器對華施壓時,所有有證據推動或幫助其關稅政策的企業、行業組織將直接依據本條例被我國政府采取對等反制。
這項機制將敲打那些總想著排擠中國進口商的美國企業,一旦配合美國政府坑害中國企業,他們在中國境內的商業活動將受到實質性限制。
此外,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任何組織、個人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侵害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中國公民、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為因美國政策而利益受損的中國企業提供了直接的法律救濟路徑,中國法律部門可以直接在國際貿易中為中國企業撐腰站臺。
另外,除了直接幫助面臨高額無理關稅的企業,條例還利用第七條“授權中國政府對有關國家實施不當域外管轄措施行為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等級”的規定建立了一套風險評估與預警機制。
在特朗普關稅政策頻繁變動的局面下,這套機制可以幫助中國企業提前審視風險,做好出口規劃。
總之,當前特朗普實行其關稅戰略的核心依據,都是美國上世紀出臺的法律武器,他們本就是金本位破產后,美國政府為了挽救其國際貿易和金融風險出臺的針對性措施,賭的是各國在美國面前沒有太多的貿易自主權。
但中國不一樣,當前我國已經全面成為全球貿易的核心中樞,在美國面前具備十足的貿易話語權。
今年3月,在遭到特朗普的301調查后,商務部分別就美國破壞全球產供鏈相關做法和措施、美國阻礙綠色產品貿易相關做法和措施進行審查。
配合上條例的實行,以后我國對美國的關稅和貿易反制將更加有效和具有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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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于特朗普來說,也應該看清,發動關稅戰的核心是促進制造業回流、保護美國制造業重新崛起,可是如果這些制造業企業還沒恢復元氣,就已經上了全球最大單一市場的黑名單,甚至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拉入黑名單或進行關稅反制,他們真的能崛起嗎?
我國從“被動應對”走向“主動塑造規則”,并不全是靠國家權威,這也是全球市場的選擇,而美國自絕于天下的做法,不僅難以促進經濟復蘇,反而會讓當下唯一的依仗——美元,也逐步失去全球信任。
特朗普政府如果繼續執迷不悟,搞長臂管轄損害中國的利益,那中國出臺的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第一槍”可能將直接對準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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