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1992年出版的《東坡樂府研究》,在第一章誰道人生無再少,門前流水尚能西,蘇軾生平簡述中,發現兩處挨在一起的瑕疵,我覺得欠妥,故寫來與朋友們辨析,聽聽大家的意見。
其一、
這時神宗已崩,哲宗繼位,司馬光為門下侍郎,執掌朝綱,但蘇軾因議免役法,與司馬光意見相左,于是遷起居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
按上下文,作者的意思應該是,蘇軾得罪了在朝里負責的司馬光,所以被壓制,被貶斥,由是而言,這個遷應該是左遷才對。
按王水照、崔銘《蘇軾傳》里所載的簡明年譜,時間線是這樣的:
元豐八年五月起知登州。到官五日,以禮部郎中召還。入京師,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元祐元年,三月,升為中書舍人;九月又升為翰林學士,知制誥。元祐三年,又在前官之兼侍讀,權知禮部貢舉。
這正是為人們所津津樂道蘇軾坐上了升職器的故事,其遷,乃是右遷升官,并非因與司馬光意見不合,所以被降了官。
“兼侍讀”之后,作者接著寫到:
在京師,蘇軾結交了一批詩文朋友,有王晉卿、黃庭堅、張耒、晁補之、秦觀、畢仲游、陳師道等人,寫詩繪畫,萃會一堂,寫了不少酬詩和詞章。
依一般理解,此處的結交,當是新結識并交往之意。
如果說黃庭堅雖與蘇軾早有書信往來,但第一次見面確是此時,尚可勉強說結識的話,王晉卿用這詞,就明顯不對。
王晉卿就是王詵,寶安公主的駙馬,善畫,喜詩。此君文人心性,做了公主老公卻不老實,人在花叢過,葉葉都沾身。他出身貴族,又成皇親國戚,既不差錢,還很大方,他和他的小伙伴們喝過的花酒數不清,唱和的詩文難計數,蘇軾正是當中最為出彩的一個。后來烏臺詩案,什么蘇軾向王詵借錢不還啊、替和尚道士求請封號法衣并收取一定費用啊……可查可不查、很多官員都做過的歷史共業擦邊球,都成了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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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讓神宗無法容忍也讓變法派們揪住不放的,當然是王詵在得知朝廷將對蘇軾進行調查時,迅速向在南京商丘的蘇轍通風報信,讓他快點告訴哥哥事有大變,早做準備……所以,王詵在烏臺詩案里,被處分得極為嚴重。
既然兩人一起扛過槍一起打過仗,交情非淺,那么,還用結識來形容兩個的關系,應屬用詞不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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