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銀行業保險業人工智能安全開發應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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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出,金融機構應將合適的人工智能技術應用于適當的業務場景,推動人工智能在加強金融風險管理等領域發揮積極作用,穿透管控關聯交易、資金運用等重點領域風險問題。
《意見》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立一站式人工智能開發平臺,支持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推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業務應用和配套能力體系建設;鼓勵大型金融機構發揮示范作用,向中小金融機構輸出人工智能技術和管理經驗。
《意見》要求,金融機構應定期開展對人工智能應用風險及管理措施的評估審查,有效應對金融業務側可能產生的投資策略趨同、放大市場波動風險,嚴禁濫用人工智能技術生成虛假信息、操縱市場價格。
《意見》明確,機構客戶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和隱私數據不得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訓練和優化,有效防止客戶隱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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