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發文:2026年6月12日,馬思純女士(下稱:委托人)委托本律師事務所針對微信公眾號“新*”(微信號:s****1)之認證、運營主體啟動人格權(名譽權、肖像權)維權訴訟程序。
根據委托人向本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證據,微信公眾號“新*”(微信號:s****1)為了博人眼球、流量變現,惡意將委托人在采訪中的文學隱喻表達掐頭去尾、惡意篡改,炮制“訃告式”標題,已涉嫌構成對委托人名譽權的侵害。同時文中還使用了委托人多張肖像圖片,配以大量商業廣告語,利用委托人的名義、形象推廣醫美產品,已涉嫌構成對委托人肖像權的侵害。
本律師事務所已受托將上述賬號的認證、運營主體起訴至法院,要求相關主體向委托人依法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侵權法律責任。現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遞交工作。
除上述案件外,本律師事務所已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持續關注網絡動態,將針對具有嚴重侵權情節的主體進一步取證、訴訟,依法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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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新氧醫美APP 發布致歉聲明:6月11日我司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標題嚴重不當一事,我們在此向馬思純女士、她的家人、粉絲以及全體網友鄭重道歉。
據此前報道,6月11日,醫美公眾號“新氧”發布標題為《馬思純,享年三十七歲》的文章,被指為博取流量肆意亂起標題、斷章取義等,6月12日上午,相關文章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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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荊楚網
編輯 | 張裕麟
審讀 | 楊永堅
二審 | 蔡志軍
三審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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