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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據“信用安徽”公開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因柜臺上待售的黃精酒屬于預包裝食品,未按規定標注標簽,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強制標注要求,池州市九華山風景區上藥堂藥品銷售有限公司被罰款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802元、沒收依法扣押的無標簽預包裝食品黃精酒31瓶。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是九市監處罰(2026)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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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處罰信息顯示,2026年2月18日,池州市九華山風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柜臺上待售的黃精酒屬于預包裝食品,未按規定標注標簽,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強制標注要求。經依法詢問、調查核實得知當事人于2026年2月16日從毫州市酒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購進涉案黃精酒共60瓶,進價22元/瓶,售價49元/瓶。截至查獲時,已銷售19瓶,違法所得共計801元;現場依法扣押31瓶,庫存10瓶,根據其提供的銷售清單計算得出貨值金額為2810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第十一項“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池州市九華山風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款1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802元。
3;沒收依法扣押的無標簽預包裝食品黃精酒31瓶。
天眼查信息顯示,池州市九華山風景區上藥堂藥品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位于安徽省池州市,是一家以從事零售業為主的企業。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天眼風險信息1條。
來源:天眼查、信用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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