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兩起打死人的案例——先看男打男
【#】#男子打同事11秒對方1個月后去世# 據法治進行時報道,2024年的一天,正在上班的老夏,突然被警方帶走調查,警方說他涉嫌一起刑事案件,案件起因竟是一個月前的一次沖突。 老夏是某物業公司的保潔員,事發當天中午他接到老板的電話,讓他帶人卸貨。等物品都搬得差不多了時,物業公司的另一名員工劉某才慢悠悠地走過來。夏某于是對劉某進行了辱罵,劉某被罵后沖上來要打夏某,兩人相互揮拳過程中,劉某被打倒在地。隨后夏某又用拖把桿擊打劉某頭部。
![]()
![]()
省流版:夏某男與同事老劉因對方遲到而發生口角,進而互相辱罵揮拳,老劉被打倒在地后,夏某仍用拖把桿擊打頭部,對方鼻骨骨折;之后被害人住院當日突發腦梗、一個月后死亡。
鑒定指向其頭面部受力與應激等因素在新發腦梗死亡鏈中起到促進和關聯作用。法院最終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也就是刑法第234條“十年起步檔”,判處夏某男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再看女打女——
#女子住院被朋友毆打昏迷數天后死亡#【女子住院被朋友毆打后昏迷,20多天后死亡 法院:死亡結果屬多因一果,打人者被判三緩三】#女子住院被打后死亡打人者被判3緩3#去年4月,因質疑丈夫和自己的女性朋友杜某有曖昧關系,女子徐某在與丈夫吵架后,前往醫院毆打了正在住院的杜某,導致杜某昏迷,并在治療20多天后死亡。紅星新聞記者近日從裁判文書網了解到,吉林省白山市渾江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害人杜某的死亡結果屬于多因一果,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
省流版:徐某女因質疑丈夫和自己的女性朋友杜某有曖昧關系,凌晨跑到醫院,辱罵毆打正在住院的杜某的頭面部,導致杜某昏迷,治療20多天后死亡。
鑒定認定死亡主因為自身肝硬化/肝壞死致肝功能障礙,毆打所致頭面傷為輕傷二級、并構成死亡的誘發因素/多因一果。法院同樣定性為故意傷害(致死),但綜合徐某女主動到案算自首、認罪認罰、賠償+取得受害者家屬諒解、社區矯正評估等,給到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這兩案擺在一起,任誰看了都會心里“咯噔”一下。同樣是拳頭揮出去人沒了,結局卻是十年鐵窗與緩刑回家的天壤之別,而且男的還是當街和同事互毆、女的卻是毆打毫無反抗能力的病人。
很多人想必都在搖頭,感慨“系統性偏袒”雖遲但到。“不過在我看來,性別差異只是其中一個方面,更深層的病灶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我們要追問的不僅是“憑什么男的就判得比女的重”,更是“憑什么法官的一支筆,就能讓兩條人命的價碼差出十萬八千里”?
媒體和法學生一貫喜歡摳細節,什么“多因一果”、“輕傷二級”、“肝硬化和腦梗”、“社區矯正”。但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這些復雜的法學、醫學名詞,就成了法官手里隨意揉捏的面團。
為什么?因為在“十年起步”的故意傷害致死檔里,法官擁有巨大的騰挪空間。比如怎么認定自首?電話傳喚后到岸也算主動嗎?怎么衡量諒解?賠了多少錢?是不是傾家蕩產?有沒有脅迫成分?怎么評估社會危害性?打住院的人和打同事,真的只差在“運氣”上嗎?當這些變量缺乏統一標準時,“自由裁量”就變成了“隨意裁量”。公眾看到的劇不再是法律的嚴謹,而是權力的任性。
![]()
這兩起案子對比起來最讓人意難平的甚至不是性別,而是“有錢賠”和“沒錢賠”的鴻溝。女打女那起之所以能走出“十年檔”,關鍵點就是“賠償+諒解”。這在法律上屬于酌定從輕情節,但在民間觀感里,這就是赤裸裸、明晃晃的“拿錢買刑”。
這是不是意味著只要當事人有錢,只要受害人家屬肯簽那個字,哪怕打死了人,也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反過來,男打男那起的夏某拿不出賠償款,或者家屬咬死都不原諒,那他就活該用十年青春買單?
這種“看錢下菜碟”的邏輯,某種意義上比性別對立更加上海這個社會的根基。它讓司法正義看上去像個可以討價還價的菜市場,而法官就是那個掌握定價權的攤主。
![]()
為什么大家會覺得有雙標?還是因為判決書里的“本院認為”部分,往往語焉不詳,像是在填空而不是在論述。當法官寫下“鑒于被告人積極賠償并取得諒解,故從輕處罰”時,省略了最關鍵的邏輯鏈條,那就是為什么一條人命,在賠了錢之后,就可以從實刑變成緩刑?
這種省略,讓“重男輕女”一次次暴露在公眾面前。如果法官能像做手術一樣,把量刑的每一個刻度都攤開在陽光下,比如詳細論證為什么拖把桿那一下的主觀惡性更大,為什么肝硬化和腦梗在歸責時權重不同,或許公眾還能稍微服氣認可。但現在,我們卻只看到了結果,就是男的進去了,女的出來了,中間的過程就是一個巨大的、不透明的“黑箱”,問就是“自由裁量”。
![]()
司法的公信力不是靠捂蓋子捂出來的,也不是靠幾句“法律很復雜”就能搪塞過去的。當法官在量刑書上落筆的那一刻,他不僅要對案件負責,更要對得起屏幕外億萬雙盯著看、渴望公平的眼睛,萬不能“自由裁量權”成了脫韁的野馬。
如果任由這種“同案不同命”的落差感蔓延,那我們失去的將不只是幾個當事人的信任,而是整個社會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底線的信仰。
我們要的從來不是簡單的“男女判一樣重”,而是每一份判決書都能遭得住推敲、每一次量刑都能看得見刻度、每一次塵埃落定都能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
(全文完)
關注小號防失聯
為了保持正常接收推文
還望大家能夠將“少爺寫春秋”設為星標
并多多點亮右下角“在看”
拜托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