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 題: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 國務院作出一系列部署
新華社記者魏玉坤
5月22日,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工作迎來重要進展: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對外發布,作出一系列針對性部署。
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未落戶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有利于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提升城鎮化質量、釋放國內需求潛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全面推進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張林山表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正當其時、十分必要。
聚焦人民群眾在子女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重點期盼和關切,意見部署一系列務實舉措:
鞏固提升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位比例,推動將隨遷子女納入常住地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公共服務范圍;推動更多城市將穩定就業居住的未落戶常住人口家庭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穩步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引導支持各類勞動者在就業地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加力落實持居住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加強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管理服務;按規定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做好未落戶自主創業人員創業扶持;逐步將未落戶常住人口納入常住地兒童關愛、養老助老、社會救助、扶殘助殘等基本公共服務范圍。
“意見系列部署突出問題導向,從加強隨遷子女教育保障、擴大公租房保障范圍、健全就業地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制度、加強常住地基本醫療保障、強化就業基本公共服務、完善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務等六方面精準發力,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隨人走,讓常住人口更好融入城市。”張林山說。
按常住人口和服務半徑完善公共服務設施空間布局,加強人口流入城市和縣城的公共服務能力;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優先保障學校、醫療衛生機構、保障性住房等建設需要;推廣居住證互通互認、常住年限或常住積分轉換等經驗,推動城市群、都市圈跨行政區合作辦學辦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省內通辦、跨省通辦……意見系列部署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旨在建立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長效機制,彰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按照意見部署,要加快構建適應公共服務隨人走的政策支撐和要素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有利于流動人口連續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共建共享政策,科學有序、因地制宜推進各項舉措落實落細,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有力支撐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清華大學中國發展規劃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董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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