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通報稱,杭州智朋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辰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追風出行服務有限公司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分別被罰2萬元、1.4672萬元、0.628萬元。
多企業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被罰
根據通報,2026年5月14日,杭州智朋科技有限公司在東莞市虎門鎮赤崗社區駿馬路、高科一路,博涌社區體育路、太寶路等路段,共投放青果出行429輛、小果出行101輛,合計530輛共享電動自行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積約636平方米。
![]()
2026年05月08日下午,深圳市追風出行服務有限公司投放20臺標有“首選出行”的電動共享自行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占用面積為10.07平方米。
![]()
此外,東莞市辰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9日,分別在大嶺山鎮石大路新塘段的人行道上、大嶺山鎮湖畔工業園湖畔南一街的人行道上,在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許可或批準文件的情況下,投放經營共享電動自行車22臺;經執法人員現場測量及詢問調查核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約為31.68平方米。
![]()
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和《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序號102規定,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杭州智朋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辰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追風出行服務有限公司分別處以2萬元、1.4672萬元、0.628萬元罰款。
東莞暫不支持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
據了解,根據2023年6月15日印發的《東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綜合考慮安全、通行及停放設施條件等因素,東莞暫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后期可結合市民出行需求、配套設施建設等情況,在有條件的區域開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試點工作。該《管理辦法》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16日。
![]()
黃江鎮多部門聯動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圖源:寫意黃江
目前,仍有部分運營企業無視上述規定,持續無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導致共享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占道堵路等現象頻發,不僅影響市容環境,還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市民出行安全。為此,東莞多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共享電動自行車違規投放。
其中,今年4月29日,黃江交通運輸分局聯合交管大隊、城管分局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針對無牌照、未配備頭盔、違規占道的共享電動車進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301輛。據統計,自2025年4月以來,黃江鎮持續開展專項整治,累計清理違規共享電動自行車超萬輛。
![]()
黃江鎮多部門聯動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圖源:寫意黃江
此外,橋頭城管分局還提醒廣大市民,目前該鎮內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均為違規投放,車輛狀況較差、運營管理以及收費標準等缺乏監督,且車輛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注冊登記上牌,安全設備未經配備完善,極大程度上存在安全隱患。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倡議市民自覺拒絕使用違規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田玲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