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鄭陽)近日,湖南耒陽李女士反映,自己89歲的母親入住耒陽市春暉養老院僅兩個月,摔傷后送醫,7天后因病情惡化離世。李女士質疑養老院看護缺失,并擅自搬動老人、延誤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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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陽市春暉養老院
李女士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母親于今年2月入住湖南省耒陽市春暉養老院。4月21日早餐集體活動時間,母親去找尋座位過程中摔傷,當時身邊沒有養老院看護人員。根據李女士提供的監控視頻看到,其母親摔倒后,同住養老院的其他老人找來工作人員將她扶起,從摔倒到扶起有4分鐘。但是李女士表示,工作人員并沒有第一時間將母親送往醫院,而是兩小時后,于當天上午9點多送往醫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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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陽市人民醫院影像科診斷報告書
根據耒陽市人民醫院的影像科診斷報告書顯示,診斷結果為骨盆及左股骨骨質疏松,左股骨粗隆間骨質中斷,折端錯位。雙髖關節間隙尚可。診斷意見:左股骨粗隆間骨折;骨盆及左股骨骨質疏松。
對此,李女士稱養老院存在延誤送醫的行為,在母親受傷后的兩個多小時內,院方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急救措施,也未第一時間撥打120,這種拖延直接導致老人錯失了最佳救治時機。同時,院方擅自使用非急救車輛送醫,背離了院前急救的規范要求。事故發生約2.5小時后才通知家屬,剝奪了家屬的知情權與救治決策權。
李女士稱,她跟養老院后續溝通中,養老院表示當天人手不夠,所以現場沒有看護人員,也承認耽誤了老人的送醫時間。住院后第3天,病情開始惡化,住院第7天不幸離世。
據悉,該養老院是一家醫養結合的民營養老機構,李女士母親入住總費用為4480元,其中當地政府補貼800元,個人實際繳費3680元。李女士說,事情發生后,養老院在母親葬禮上送來了1000元現金,隨后便沒了消息。李女士跟養老院提出賠償8萬元的訴求。她說,依據民法典及湖南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已逐項核算本次事件造成的全部合理經濟損失與精神損害(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救治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家屬誤工費等),總計287392.91元。即便按最低次要責任比例(30%)核算,院方也應賠償8.6萬余元。所以她向養老院提出8萬元賠償訴求,但養老院以經營虧損為由拒絕。
記者提出查看關于入住養老院合同協議及相關內容,李女士稱確實有簽署合同,但是合同在養老院沒有給到她,暫時無法提供。李女士母親在入院前,雙方簽署過一份《養老風險告知承諾書》。李女士認為,養老院作為專業服務機構,負有法定安全保障義務,不能通過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核心責任,該告知書不能免除養老服務機構的法定義務。
李女士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5月16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系到該養老院的一位王姓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表示,已經將這個事情匯報給上級領導,他們正在協商,具體情況不清楚。她聲稱自己也是打工的,具體的交給法務部門,她只負責護理老人。
5月19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系了湖南省耒陽市民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稱不了解此事,將把問題反饋給上級領導。5月21日,現代快報記者再次致電湖南省耒陽市民政局詢問事情進展,工作人員回復說聯系宣傳部門。當記者詢問19號回復說將問題匯報給其領導是否反饋和有無結果時,對方拒絕回答,隨后掛斷電話。
(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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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蔣大爺,為晚年有所依靠,變賣沈陽老家房產遠赴福州投奔女兒。本以為能闔家相伴、安享晚年,卻因居住期間與女兒產生隔閡,導致長期獨居在養老院。近兩年時間里,老人日夜期盼能回到家鄉,卻始終得不到女兒的支持,回鄉心愿屢屢受阻。
老人獨居養老院兩年:我想回家
86歲的蔣大爺已在福州一家養老院居住近兩年,暮年獨居的日子讓他滿心孤寂。老人最大的心愿便是葉落歸根,重返沈陽老家養老。為此,他早已聯系好沈陽的養老院,卻因缺少女兒的簽字同意,歸鄉計劃徹底擱置。
“我半夜我經常哭,就想這個事情,我不想客死他鄉,我必須得回沈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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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想落葉歸根
蔣大爺表示,自從住進養老院,他的晚年生活過得十分孤單。最讓他心寒的,是女兒一家對他的態度十分冷淡。蔣大爺稱,他在養老院待了快兩年,女兒一次都沒來過,女婿也只來探望過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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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十分孤獨
賣房赴榕尋依靠
此前,為了晚年能依托女兒養老,蔣大爺毅然變賣了沈陽老家的房產,千里奔赴福州。可現實的居住困境,徹底打破了他對晚年生活的期待。女兒家中僅有三十余平米,空間狹小,無法容納一家三口與老人共同居住。
“我想得太天真了,我看他那個房間還沒有我這里大,根本沒法住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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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家無法容納一家三口與老人共同居住
無奈之下,老人只能選擇入住養老院,闔家養老的心愿徹底落空。歸鄉無門、獨居異鄉,蔣大爺內心滿是委屈與無奈,迫切希望調解小組能幫忙勸說女兒,成全自己的歸鄉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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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接受采訪
女兒擔憂:老人頻繁遷居折騰
面對父親執意回沈陽的訴求,女兒蔣女士滿心無奈、顧慮深重。她坦言,父親來榕后多次更換居所,始終無法安定生活,多次折騰下來,父女關系越鬧越僵。
蔣大爺女兒稱,起初接父親回家一起住,父親覺得不合適,便在自家樓下為他租房。后來,父親又執意要去山東的養老院,家人極力勸阻,不料他突然失聯,家人只好報警。
家人幾經波折后將他接回,但依舊狀況不斷,她坦言父親做事沒定性,自己實在無力再這般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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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接受采訪
對于此前私自前往山東的舉動,蔣大爺坦言是無奈之舉。因長期無法適應福州生活,歸鄉訴求又遲遲得不到女兒回應,情急之下才輕信宣傳,獨自前往外地養老院。
蔣大爺:“她一直不表態,我實在沒有辦法,就看到宣傳里說山東有個養老院挺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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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與調解員溝通
即便老人認識到自身問題,女兒和女婿依舊堅決反對其返回沈陽。二人核心顧慮在于,老人年逾八旬,身體狀況不穩定,極易突發疾病意外,若遠在沈陽,子女無法及時趕赴照料。
女兒:“他在福州的養老院,幾次有事都是我老公過去處理,他要是回沈陽,誰去給他處理?”
父親:“我可以不用他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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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居住環境
調解員對此表示理解,老人雖口頭承諾無需子女照料,但從法理與人情層面而言,子女對年邁父母負有法定贍養責任,無法徹底脫身,異地養老的安全隱患確實難以規避。
調解破冰化解父女僵局
雙方訴求各有立場、僵持不下:老人執著落葉歸根,且沈陽養老成本更低,可緩解自身經濟壓力;子女顧慮重重,只為規避老人異地養老的安全風險。
為兼顧雙方訴求、緩和親情矛盾,調解員提出折中解決方案,建議老人暫不返鄉,在福州本地更換性價比更高、環境更適配的養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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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內部畫面
對于該方案,蔣大爺的女婿當場表示認可,愿意為岳父物色價位合適、條件優質的養老院,滿足老人的居住需求。
調解員順勢勸說蔣大爺,此次更換養老院是親情破冰的關鍵。先改善居住體驗、緩和父女關系,待關系和睦后,再慢慢溝通歸鄉事宜,遠比強硬僵持更有效果。
同時調解員也告知老人,女兒私下默默為其繳納水電費,始終未曾卸下贍養責任,只是不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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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調解畫面
一場僵持兩年的親情僵局,在調解下迎來轉機。調解次日,蔣大爺便前往福州其他養老院實地參觀,物色新住所。老人暫時擱置返鄉執念,子女主動讓步優化養老條件,親情裂痕得以修復。
暮年養老,最珍貴的從不是故土居所,而是家人的體諒與牽掛。愿父女二人往后多些溝通包容,讓老人能夠安穩舒心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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