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繼續面向全省29個縣(市、區)農村學生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網上報名申請將于5月20日啟動。考生報考需符合哪些條件?具體招生辦法是怎樣的?
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
實施區域
2026年浙江省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實施區域為:淳安縣、溫州市洞頭區、永嘉縣、文成縣、平陽縣、泰順縣、蒼南縣、武義縣、磐安縣、衢州市柯城區、衢州市衢江區、龍游縣、江山市、常山縣、開化縣、岱山縣、嵊泗縣、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麗水市蓮都區、龍泉市、青田縣、云和縣、慶元縣、縉云縣、遂昌縣、松陽縣、景寧縣。
報考條件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
(1)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實施區域農業戶口戶籍,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
(1)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具有實施區域農業戶口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溫馨提醒:戶口性質按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前認定。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招生高校和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自2026年起不再由高校組織報名、資格審核和校測,不單獨發布招生簡章,招生高校不變,招生專業及計劃由招生高校確定。
地方專項計劃
2026年,浙江具備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的高校共23所,共計安排800名本科計劃,各校計劃不對應分配至各縣(市、區),均面向有關縣(市、區)招生。
招生專業由高校從本校具有特色的專業中確定。高校可根據專業辦學條件,合理確定各專業的最多錄取人數,并在招生計劃中公布。分縣(市、區)計劃和分校計劃如下:
地方專項計劃分縣(市、區)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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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專項計劃分校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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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辦法
網上報名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于2026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17:00,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完成專項計劃報名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須于6月15日前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審核結束后,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按規定將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戶籍地等信息,分別在工作網站或指定平臺和所在中學網站及班級公示,并于6月19日前按規定報送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
志愿設置與填報
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志愿分別單獨設置,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1所高校的1個專業(類)作為1個志愿單位,考生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愿。考生須符合擬報考高校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招生高校提出達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上一定分數的,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填報地方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普通類一段線。志愿填報時間與普通類提前錄取的填報時間相同。
投檔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第一段后、地方專項計劃投檔錄取前進行。以考生符合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專業平行志愿投檔。
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工作安排在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后進行。以考生符合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根據各縣(市、區)招生計劃,分數從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順序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專業和高校,即投檔到該專業該高校。生源不足的,剩余計劃轉入普通計劃錄取。各縣(市、區)錄取總數不超過地方專項計劃數。
來源:浙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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