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總統馬克龍5月9日頒布法律,將殖民時期非法所獲文物的歸還程序正式寫入法國法律。
此前的5月7日,法國國民議會與參議院全票通過該法案。這意味著,那些漂泊異國百年的文物,終于有了一條制度化的歸途。
新法打破了法國"公共收藏不可轉讓"的鐵律。
過去,歸還一件文物需要逐案立法——非洲國家貝寧追回26件流失文物,耗時整整三年。如今,行政程序取代了逐案審批,門檻大幅降低。
法案適用于1815年至1972年間法國以非法手段獲取的外國文物,恰好覆蓋了1860年英法聯軍劫掠圓明園、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等中國文物大量流失的關鍵時期。
可以說,數字觸目驚心。
巴黎布朗利河岸博物館6.9萬件藏品中,三分之二為殖民時期流入。法國各大博物館仍藏有數十萬件來自世界各地的文物,已有20多個國家向法國提出歸還請求。馬克龍直言,歸還掠奪文物的進程已"不可阻擋"。
對中國而言,這扇門的打開意義深遠。
中國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段勇指出,1900年八國聯軍侵略北京時的非法流失文物、寺廟被盜鑿走私出境的佛像和壁畫,均屬追索返還對象。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指出,此法突破了文物追索常受制于"法不溯及既往""時效"等法律障礙,也突破了法國法本身關于公共藏品不可轉讓的壁壘——兩道最堅固的門,同時被推開。
回家的路,從來不好走。
法律障礙、政治博弈、利益糾葛,每一步都舉步維艱。一件文物的歸國,往往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拉鋸談判。而流散海外的中國文物,何止萬千。
雨果當年曾寫道:"希望有一天法蘭西能脫胎換骨、洗心革面,將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一百六十多年后,這句話終于等到了回響。
文物的歸屬,從來不只是物的問題,更關乎歷史正義與文化尊嚴。當越來越多國家站出來追索,當法律壁壘一磚一磚被拆除,那些沉默百年的國寶,或許終將踏上歸途。
而文物之外,如何守護與傳承珍貴的文化資產,同樣是一道需要長遠智慧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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