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精神不是可有可無的道德選擇,而是市場經濟的基石
因為天天去上課,就被踢出了群?近日,一起瑜伽課消費糾紛引發(fā)熱議。
據貴州廣播電視臺百姓關注報道,消費者孫女士花1880元辦了一張瑜伽季卡,當時瑜伽館稱,3個月內不限上課次數。但連上了20多天后,竟被教練當眾質問“天天來,你不累嗎”,隨后被踢出群、取消約課資格。
這是一起違背契約精神的典型消費案例。商家以“不限次數、高性價比”吸引預付費用,雙方達成協(xié)議。無論消費者的使用頻率如何,商家都必須履行,這是基本的誠信底線。辦卡時承諾不限次,消費者正常上課卻遭限制,明顯已不是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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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式消費的初衷,本應是商家與消費者的雙贏。對商家而言,預付費能夠快速回籠資金、穩(wěn)定客源、降低獲客成本。對消費者而言,可以用更優(yōu)惠的價格享受持續(xù)服務。但在現(xiàn)實中,不少商家把預付費當作穩(wěn)賺不賠的“賭局”。他們賭的是消費者辦卡后來的次數不多,賭的是違約成本低、維權難度高。一旦消費者認真履約、充分享受權益,有的商家便翻臉不認賬,擺臉色、設障礙、踢群聊,赤裸裸暴露出自私自利的經營心態(tài)。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類行為并非偶然失誤,更可能是刻意套路。孫女士查詢到,該瑜伽館自2024年起就多次被投訴,均為退費糾紛。還有學員反映,這家瑜伽館在你辦卡后就擺臉色,把你逼走,從而賺取辦卡費用。若情況屬實,這已不是單次服務糾紛,而是系統(tǒng)性、習慣性的套路經營。對此,監(jiān)管部門不能僅停留在被動調解,更應主動介入核查,對惡意違約、霸王條款等行為依法查處,防止更多消費者落入陷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預付式消費合同約定經營者在履行期限內向消費者提供不限次數服務,消費者請求按合同解除后的剩余履行期限與全部履行期限的比例計算應予返還的預付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清晰有力的法律依據。預付式消費亂象屢禁不止,根源就在于部分商家對誠信缺乏敬畏,違約成本過低。
“不限次數”的承諾,不該被一次次失信擊碎。治理預付式消費亂象,既需要法律為消費者撐腰,也需要監(jiān)管主動發(fā)力、行業(yè)強化自律。監(jiān)管部門應加大日常巡查與執(zhí)法力度,從嚴處罰、公開曝光。行業(yè)協(xié)會與平臺應健全準入機制與信用檔案,將失信商家列入黑名單,提高其違規(guī)代價。
契約精神不是可有可無的道德選擇,而是市場經濟的基石。那句“天天來,你不累嗎”,更應該反問給失信商家:天天算計消費者,你們不累嗎?預付式消費的糾紛,關鍵還是在于商家守住誠信底線、把合同當回事。讓預付費成為放心消費的紐帶,而不是傷人的套路工具,這才是“不限次數”四個字的真正分量。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和生
編輯 尹曙光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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