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5月11日,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計劃》中明確,圍繞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看守所法草案。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這是2017年6月公安部就《看守所法(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以來,看守所法立法再次被提上日程。
當前,我國看守所管理的主要依據是1990年頒布的《看守所條例》,至今已“服役”36年。公安部在2017年征求意見公告中表示,隨著我國法制體系的不斷完善,以1979年首部刑事訴訟法為主要依據制定的《看守所條例》,在立法思想、保障訴訟、執法管理、執法監督等方面都滯后于法制發展。
據報道,相比看守所條例,公安部2017版征求意見稿在內容上作了較大幅度擴充,同時將刑訴法有關規定吸納進來,如辯護律師要求會見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不被監聽等。
此外,《國務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明確,2026年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共14件,包括金融法草案、水法修訂草案、律師法修訂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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