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朝陽區某2008年建成的32層高層小區的張阿姨,最近一提起自家房子就滿是無奈:“電梯三天兩頭壞,上下班高峰期要等20分鐘,家里水管老漏水,外墻還掉皮,整個小區看著破破爛爛的。我們業主群里聊了大半年,都想干脆推倒重建,結果找開發商咨詢,人家直接說,想都別想,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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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住在30多層老舊高層的業主,都有過和張阿姨一樣的想法。隨著城市里一批高層住宅邁入“中老年”,電梯老化、管網破損、消防隱患、居住體驗下滑等問題扎堆出現,推倒重建成了很多業主心中的“最優解”。但為何開發商會直言“不可能”?這背后不是一句簡單的“嫌麻煩”,而是藏著經濟、政策、技術、民意的四重硬壁壘。
在此之前,我們先弄明白一個問題:當年城市里為何會遍地建起30多層的高層住宅?說到底,這不是房企的“一意孤行”,而是城市化發展階段、土地政策導向和市場需求的必然結果。
從政策層面看,集約用地是核心導向。最新的《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明確提出,城鎮建設用地要堅持集約高效利用,核心城區容積率不得低于指定標準。國土規劃領域專家王教授曾直言:“過去二十年城市化提速,城市人口大幅流入,人地矛盾越來越突出,30多層的高層住宅能在有限的土地上提供更多住房,是土地高效利用的最優選擇。”
從需求層面來說,剛需缺口催生了高層開發。2000年到2020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從4.59億增至9.02億,近5億人的住房需求擺在眼前,30多層的高層能快速實現大規模居住供給。不管是鄭州鄭東新區、蘇州工業園區的新城開發,還是三四線城市的新區建設,彼時都把30層左右的高層作為住宅主力,快速解決了新市民的居住問題。
而從經濟角度,高層住宅更是房企和地方的“雙向選擇”。在土地財政的背景下,高容積率能讓房企在同一地塊建更多房源,提升開發利潤;對地方來說,高容積率開發也能增加土地出讓收入,同步完善城市配套。一位深耕房地產行業20年的開發商老總坦言:“當年做高層開發,既是跟著政策走,也是市場的選擇,沒人會在核心區拿地建低層,根本不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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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一批順應時代建成的30多層高層,如今面臨老化問題,卻為何連推倒重建的路都走不通?多位開發商直言,這不是“愿不愿意”的問題,而是“做不做得到”的問題,四大壁壘擺在眼前,每一個都難以突破。
第一重壁壘,是高到讓人望而卻步的經濟成本,這也是最核心的原因。30多層的高層住宅,拆建成本遠非想象中簡單,光是拆遷補償、拆除工程、重建建安這三項,就足以讓房企和業主都扛不住。
杭州某2010年建成的30層高層小區,去年業主曾聯合找專業機構做過拆建測算,結果讓所有人傻眼:小區有1200多戶業主,拆遷補償按周邊二手房均價計算,再加上高空拆除的工程費——30層高層的拆除需要專業設備,安全要求極高,成本是低層住宅的3-5倍,算下來單平米拆建成本直接超過當地新房售價。“房企算完賬直接說,做這個項目純虧,根本不可能接手。”該小區業主李先生說。更現實的是,業主之間的補償訴求還天差地別,“有人要現金,有人要同面積新房,還有人要求額外補貼,光談補償就能談個幾年,根本談不攏。”
房地產經濟專家李博士直言:“高層住宅的重建,成本回報率基本為負,房企沒有任何動力,地方政府也沒有足夠的財政能力兜底,這筆賬怎么算,都劃不來。”
第二重壁壘,是國家明確的政策紅線,大拆大建早已被明令禁止。2021年住建部發布的《關于在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直接劃出硬杠杠:城市更新中嚴格控制拆除建筑面積,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優先推進改造提升,而非拆除重建。
這一政策至今仍是城市更新的核心導向,各地也嚴格執行。北京西城區某31層老舊高層,去年納入城市更新計劃,最終落地的是電梯更換、管網翻新、消防設施升級的舊改方案,而非業主期待的重建;廣州天河區的一批高層小區,也均是通過外立面改造、公共空間打造完成提質,沒有一個進入拆除名單。政策專家解讀:“30多層的高層住宅,已是城市的存量核心資產,政策導向是‘提質而非重建’,這道紅線,沒人能碰。”
第三重壁壘,是30多層高層拆建的技術風險和難度,遠超想象。建筑工程專家劉工告訴筆者,30層以上的高層住宅,樁基打得深、主體結構復雜,拆除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引發周邊建筑沉降、墻體開裂,甚至出現安全事故;而重建時,新的樁基規劃還極易與小區原有地下管網沖突,光是管網改道,就是一個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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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某29層高層小區,2022年曾嘗試啟動拆除工程,結果因小區周邊密集分布著其他住宅和學校,拆除過程中出現了周邊建筑輕微沉降的問題,工期被迫延長1倍,最終因安全風險過高,拆除計劃直接擱置。“國內目前暫無成熟的大規模高層拆除重建技術體系,30多層的高層,拆建的安全管控成本,比新建一棟高層還高。”劉工的話,點出了技術層面的現實。
第四重壁壘,是超千戶業主的民意難以統一,法律層面也無強制推進的依據。《民法典》明確規定,小區的重大改造、拆除重建,需要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這對30多層的高層小區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成都某33層高層小區,業主因居住問題想推動重建,前后組織了三次投票,每次都因意見分歧失敗。該小區業主王女士說:“小區有1300多戶,老人想低樓層、年輕人想大戶型、投資的想高補償,還有人覺得重建周期太長,不想折騰,各有各的想法,想讓四分之三的人達成一致,比登天還難。”物業行業專家也直言,高層小區戶數多、利益復雜,民意統一是重建的“第一道坎”,而且法律上沒有任何強制推進的依據,只要有部分業主反對,重建就只能擱置。
經濟成本扛不住、政策紅線碰不得、技術難度跨不過、民意統一做不到,這四大壁壘疊加,讓30多層高層住宅的推倒重建,成了一場遙不可及的夢。那問題來了,既然重建不可能,這些老舊高層住宅,難道只能任由其老化,讓業主硬扛?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當下的政策導向和實際落地案例,早已給出了最現實的出路:從“拆建”轉向“提質+長效管理”。
首先,舊改升級已成政策兜底的核心方式,且最新政策已將30多層高層納入舊改重點。今年住建部發布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質工作方案明確,將電梯老化、管網破損的30層左右高層住宅,列為舊改重點對象,財政補貼覆蓋電梯更換、給排水管網改造、消防設施升級、公共空間打造等核心痛點,地方也會配套相應資金。
杭州拱墅區某32層高層小區,去年完成舊改后,業主們的居住體驗直接提升:原本老化的電梯換成了新的雙層電梯,上下班高峰期等待時間縮短至5分鐘,漏水的管網全部翻新,外墻做了保溫和翻新,小區還增設了健身區和養老服務站。“改完后小區跟新的一樣,住起來舒服多了,比盼著遙不可及的重建實在多了。”該小區業主陳阿姨說。成都、西安、重慶等城市,也都有大批高層小區通過舊改完成提質,這也是目前最貼合實際的方式。
其次,維修基金的使用流程持續簡化,業主與物業共治的長效養護機制成關鍵。最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簡化了高層住宅電梯、消防、管網等核心設施的維修基金支取流程,無需所有業主簽字,經規定比例業主同意后即可支取,解決了過去“維修基金用不了”的問題。
業內人士建議,高層小區要盡快成立規范的業委會,與物業簽訂長效養護協議,定期對小區的主體結構、電梯、管網進行檢測,小問題及時修,大問題用維修基金統一解決,避免問題越積越多。上海靜安區某高層小區,業委會成立后,每年都會組織一次小區設施全面檢測,提前更換老化部件,小區入住15年,至今未出現大規模的設施故障問題。
再者,局部功能優化,讓存量空間適配當下的居住需求。不用推倒重建,通過小范圍的改造,就能讓高層小區更貼合現在的生活。上海不少高層小區,將原本閑置的架空層改造成了兒童游樂區、快遞驛站和便民超市;深圳的一批高層小區,在小區空地增設了充電樁和非機動車停車棚;南京的高層小區,則通過改造樓道空間,增設了無障礙設施,方便老人出行。城市規劃專家直言:“高層住宅的更新,核心是‘功能適配’,小改造就能解決大問題,遠比重建更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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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房屋安全檢測已成硬性要求,守住高層居住的安全底線。住建部最新的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明確,建成滿30年的高層住宅,每年都要進行主體結構全覆蓋檢測,檢測出的輕微危房,通過加固改造解決,嚴重危房則納入政府解危計劃,通過異地安置、貨幣補償等方式解決,從根本上避免安全事故。南京今年已對全市200多個30年以上的高層住宅開展了全覆蓋檢測,對12個存在輕微安全隱患的小區進行了加固改造,讓業主住得安心。
其實對30多層高層住宅的業主來說,與其盼著幾乎不可能實現的推倒重建,不如把精力放在實際的提質和管理上。成立業委會、用好維修基金、配合政府的舊改政策,把小區的設施修好好、管理做扎實,遠比做“重建夢”更實在。
而對房企來說,這也成了新的行業方向,不少頭部房企已從新房開發,轉向了存量高層住宅的改造和運營。正如一位開發商老總的直言:“30多層的高層推倒重建,從一開始就是不切實際的想法,房地產早已從增量建設進入存量提質時代,把老舊高層改好、管好,才是當下最實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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