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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美國亞利桑那州,74歲的多麗絲·斯托弗(Doris Stauffer)女士飽受阿爾茲海默癥的困擾,雖然兒子吉姆·斯托弗(Jim Stauffer)對她悉心照料,但年齡和疾病還是將她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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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麗絲·斯托弗)
或許是親眼目睹過阿爾茲海默癥對人的蠶食,吉姆在母親去世后,決定將她的遺體捐獻給阿爾茲海默癥的研究事業,為人類早日戰勝這種疾病出一份力。
在護士的建議下,他聯系了一家遺體捐獻機構——生物資源中心(Biological Resource Center),他們是一家專門為醫學研究項目協調遺體捐贈事宜的機構。
不到一個小時,生物資源中心就派一名司機上門,接走了多麗絲的遺體。
吉姆簽署了一份授權書,允許將母親的遺體用作醫學研究。
與此同時,他還在表格上勾選了特定選項,明確禁止將遺體用于軍事、交通安全以及其他非醫學類的實驗。
吉姆覺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確的、有意義的事。
十天后,他收到了母親的骨灰,當時并沒有人告訴他,母親的遺體究竟被用作什么實驗。
這個真相,恐怕會讓他難以接受——
根據路透社對相關記錄的調查,生物資源中心的員工只截了多麗絲的一只手進行火化,并將這部分骨灰寄給其子吉姆。
至于遺體的其他部分,生物資源中心一轉手就賣掉了,已經送進了一個由納稅人資助的美國陸軍研究所。
最終,多麗絲的大腦沒有被用作阿爾茲海默癥的研究,而是被用于五角大樓安排的一項實驗。
除了一只手,她的大部分遺體成了實驗的“道具”,測試路邊炸彈給人體造成的損傷。
這種用途,正是她的兒子吉姆當初明確拒絕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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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和妻子)
一開始,吉姆對此并不知情,生物資源中心或美軍從沒跟他說過,是一位路透社的記者把真相告訴了他。
吉姆聽說后,氣得直發抖,用手緊緊抓住妻子的胳膊。
妻子趕緊安慰:“我們沒做錯,是他們沒有尊重我們的意愿。”
根據生物資源中心和美軍的內部記錄,至少還有20具遺體,在未經捐贈者或其親屬許可的情況下,被用于此類爆炸實驗,此舉已經嚴重違反了美國陸軍的相關政策。
倒也不是美軍的問題,參與該項目的軍方人員表示,他們確實沒有收到過捐贈者或其家屬簽字的授權書。
但是,生物資源中心曾經向美軍保證,稱家屬已經同意將遺體用于此類實驗。
至于生物資源中心的動機,無非就是錢——像多麗絲這類遺體,每具能賣5893美元。
在2015年之前的大約十年間,生物資源中心從大約5000具遺體中,轉賣了超過2萬個身體部位,靠空手套白狼,賺得盆滿缽滿。
丑聞曝光后,該公司就停業了。
2015年,其前所有人斯蒂芬·戈爾(Stephen Gore)承認了對他的欺詐指控。
戈爾在一份給媒體的聲明中說,他一直致力于尊重捐獻者的意愿,并在研究人員提出要求時,為其寄送相關的授權書。
生物資源中心不是直接把遺體賣給美軍,而是賣給各類美軍分包商。
他們有時會收到不同指令,指明需要他們提供何種標本,戈爾表示,只要研究人員提出要求,他都會提供捐贈同意書。
“我堅信,我們已經盡我們所能,按照我們當時的理解,去兌現了捐贈者的意愿,”戈爾說。
他說的都是漂亮話,但在現實中,很多最基本的流程和最底線的原則,他和他的公司都沒有做到或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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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麗絲年輕時的照片)
讓家屬們寒心的是,他們決定捐贈親人的遺體,主要是為了省錢和回饋社會。
他們在給生物資源中心簽署捐贈授權書時,都沒想到親人的遺體會被出售或用于商業目的。
于2012年,蒂娜·約翰遜(Tina Johnson)的丈夫因肝衰竭去世,隨后她將丈夫的遺體捐贈給了生物資源中心。
“我當時身無分文,他們用他的遺體做完實驗后,會給他免費火化。”
瑪麗·休斯(Mary Hughes)的兒子于2012年底因癌癥去世,她也是因為類似的原因,決定捐獻兒子的遺體。
“當時,一位臨終關懷機構的工作人員給了我們一份宣傳冊。”
“我覺得那是個好主意,火化是免費的,而且還能將遺體用于醫學研究。”
捐獻親人的遺體數月后,蒂娜、瑪麗以及其他數十位家屬,都收到了一封來自生物資源中心的信,信中含糊其辭,列舉了九項醫學教育與研究用途,但其中并未提及任何軍事實驗。
一些捐贈者會指定,希望遺體被用于針對特定疾病的研究。
就比如上文提到的,吉姆就明確表示,他希望母親的大腦能被用于阿爾茨海默病的研究。
“得知軍方也參與其中,我感到非常震驚,”他說。
生物資源中心的授權書中寫著,授權該公司可以將遺體及人體部位出售給幾乎任何實體,包括各類商業機構。
而且根據現行法律,家屬無權得知親人遺體的最終去向,所以家屬們都被蒙在鼓里......
生物資源中心之所以會把遺體賣給美軍,也是因為美軍有做人體實驗的需求,目的是保護士兵免受簡易爆炸裝置的傷害。
本世紀初,美軍啟動了一個長期項目,研究簡易爆炸裝置產生的沖擊力將車輛拋向空中時,會對人體造成什么樣的影響,因為人體中最易受傷的部位,恰恰是跟車輛內部直接接觸的部位——雙腳、臀部以及背部。
研究人員曾考慮用“碰撞測試假人”進行實驗,就是測試汽車安全性能的那種假人,但它存在局限性,只能幫研究人員收集關于正面、背面及側面碰撞的數據,這類碰撞通常發生在交通事故中,但無法模擬車輛下方發生爆炸時的情景。
所以研究人員開始研發專門用于爆炸實驗的模型,他們會利用人類遺體采集數據,以便開發用于計算機模擬的“虛擬人”。
研究人員表示,在爆炸實驗中,捐贈的遺體并不會被炸得粉碎,但會導致骨骼斷裂,甚至脊柱折斷。
路透社的記者親眼見證了一次實驗,兩具連接著100個生物傳感器的遺體,在爆炸瞬間劇烈抽搐,隨后癱軟倒下,但遺體依然保持完整......
根據美軍的相關政策,遺體捐贈者本人或其近親屬必須明確同意,才能將遺體用于爆炸實驗。
然而相關記錄顯示,有34人的遺體或身體部位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運送到軍方機構。
在這34個案例中,有18份捐贈同意書既未提及、也未包含任何關于遺體可能被用于軍事實驗的警示性文字。
在另外16個案例中,同意書雖然提供了“允許將遺體用于軍事及其他暴力性實驗”的選項,但這16個家庭中有12家明確表示拒絕,另外4家則未作選擇。
不過,這16個家庭的意見卻無人在意,他們親人的遺體全都被送到了美軍的實驗室。
而且,就算美軍拿到了授權同意書,也未必就是捐贈者本人親筆簽字的。
美軍方面表示,他們當時看到的是“經過大量涂改刪減的表格,或者由生物資源中心代理人代為簽署并注明已獲同意的表格”,他們當時并未懷疑授權書的真實性。
而生物資源中心的記錄中顯示,至少兩個案例中,授權書是在捐贈者去世后才被修改的——
兩個案件類似,都是年邁的遺孀,在丈夫去世后,同意修改丈夫生前留下的書面遺囑,即禁止將遺體用于涉及爆炸的軍事實驗。
檔案顯示,這兩位家屬都是在生物資源中心的員工聯系她們后,才做出了這一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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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的某個實驗場)
多麗絲這類案例引出了一個正在日益繁榮卻比較神秘的行業——人類遺體及器官交易。
聯邦政府從2011年開始對生物資源中心展開調查。
當年,一名來自底特律、在一家名為國際生物公司(International Biological Inc)任職的遺體經紀人,從安大略省入境美國時,被美國海關特工攔下。
當時,他隨身攜帶著10顆人頭。
聯邦調查局表示,調查人員追溯人頭的來源時,查明其中一顆人頭正來自生物資源中心。
用了不到一年時間,調查人員查明,生物資源中心曾向底特律的一名中間商出售了至少250份可疑的人體部位。
底特律和菲尼克斯兩地的記錄顯示,數千具原本用于科研和教育用途的遺體遭到了肢解,隨后被出售或出租,且往往是用于商業用途......
2012年,另一位遺體經紀人的案子又把生物資源中心牽扯進來。
當時,底特律機場查獲了兩只冷藏箱,里面裝了8顆帶血的人頭,收件人就是這位經紀人。
據調查,他曾向美國、墨西哥、加拿大、意大利、希臘和以色列等地,出租人體頭部、軀干及其他身體部位,用于醫學和牙科培訓。
他的庫存中,還包含100多個人體部位,這些部位均感染肝炎、艾滋病病毒、敗血癥、腦膜炎、致命的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以及俗稱“食肉病”的壞死性筋膜炎。
在調查過程中,生物資源中心曾販運被感染的人體器官的事,也被查了出來。
這些受感染的器官包括——
送往圖森市研究人員手中的,帶有乙肝病毒的眼部和耳部組織;
送往猶他州一家生物醫學公司的,取自一名丙肝呈陽性的遺體的眼球;
還有送往亞特蘭大附近一家足部醫療培訓中心的,一只帶有乙肝病毒的左腳。
記錄顯示,在至少一起案件中,生物資源中心雖然把感染的情況告知了死者的近親屬,卻沒向接收這些組織或器官的研究人員發出警告。
很明顯,研究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法提前進行防護,在使用這些被感染器官做實驗的過程中,他們自身的健康和安全也將面臨威脅。
2012年4月29日上午,一名76歲的老婦人去世了。
生物資源中心的員工隨即趕到,當天下午就迅速摘取了她的大腦,隨后又在當日將這件重達13磅的包裹運到位于波士頓附近的哈佛腦組織資源中心(Harvard Brain Tissue Resource Center)。
按照行業慣例,生物資源中心還將老婦人遺體的一份血液樣本送往實驗室進行檢測。
三天后,檢測結果顯示,該樣本的丙肝檢測呈陽性。
生物資源中心隨即通知了老婦人的兒子。
一位員工在信中寫道:“遺憾的是,我們在傳染病血液檢測時收到了一份不太好的報告。”
“雖然這些結果還無法確定逝者患有傳染病,但出于安全考量,我們已無法繼續使用這具遺體。”
但是,生物資源中心卻沒有把消息同步給哈佛腦組織資源中心的研究人員。
直到近兩年后,亞利桑那州的政府人員聯系了他們,這些研究人員才得知那份標本已被感染。
“我們絕不會在知情的情況下,使用被病毒感染的大腦樣本,”該機構的大腦捐贈協調員說。
生物資源中心的前老板戈爾對此事表達了歉意:“我沒有任何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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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示意圖)
跟大家熟悉的器官移植不同,像生物資源中心這類遺體中介公司,他們的業務嚴重缺乏監管。
在器官移植中,無論是從遺體捐贈者的身上摘除心、肝、肺或眼球進行移植,還是利用逝者的皮膚、肌腱和骨骼,為生者修復關節或其他身體部位,以延續或改善生者的生命質量,這類醫療行為統統受到法律的嚴格監管。
相比之下,沒有用于移植的遺體捐贈,受到的監管就少得多。
像生物資源中心這類遺體中介公司,目前還沒有聯邦法律對其進行監管;對于指明目的的遺體捐贈,比如用于醫學研究或科研項目,也沒有任何美國政府機構負責追蹤去向。
而且,根據《統一解剖捐贈法案》,處于科研或教育目的而出售整具遺體或身體部位的行為,在法律層面上并不違法。
遺體中介公司有了這些空子可鉆,逐漸把遺體交易變成一門規模龐大的產業。
在全美范圍內,只有紐約州要求該行業保留詳細的記錄。
2011年至2014年,凡在紐約州開展這項業務的公司,共向全美各地輸送了至少10萬個人體部位。
路透社從紐約州衛生部門拿到了這些數據,在此之前,這些數據從未被公開過。
除了紐約州,還有少數幾個州要求相關公司在州衛生部門進行注冊,或者在跨州運輸單個遺體器官時必須獲得批準。
而大多數州,根本沒有此類業務的記錄。
“我們正處于一種監管真空狀態,”波士頓大學一位長期研究遺體交易的學者表示。
“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問題,因為我們正在把遺體當做一種潛在的商品,就像對待其他商品一樣......”
其實,遺體交易行業蓬勃發展的根本原因,還是因為有利可圖。
遺體中介幾乎能免費獲得所有遺體,而捐贈者都相信親人的遺體會被用于科研項目。
據業內人士透露,轉賣一具遺體,中介就能賺到2500至3000美元的利潤。
如果把遺體肢解再按部位出售,那利潤空間就更大了。
生物資源中心的文件顯示,2013年,該公司一具完整遺體的售價為5893美元;
而在幾年前,該公司對脊椎的定價為1900美元,每條腿1300美元,軀干3500美元,三者加在一起就有6700美元。
捐獻的遺體和器官在解剖教學及培養醫學生的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醫療器械產業的基石。
人工髖關節、牙冠及各類手術器械,只有在真實的人體上進行測試,才能最大程度驗證其效果。
負責植入髖關節或使用新型器械的外科醫生以及牙醫,也都必須在真實的人體上,接受相關的培訓。
用專業人士的話說,沒有捐贈的遺體,任何一家醫療機構都無法正常運轉。
大多數醫學院都有針對遺體的嚴格規章制度,但在執行層面上,就不一定能落到實處了。
比如之前,也發生過醫學院接收捐贈的遺體后,被挪用進行軍事實驗的例子。
2004年,杜蘭大學曾披露,該校接受的捐贈遺體被轉運給一家中間商,該中間商又把遺體給了美國陸軍,用于地雷爆炸實驗。
跟多麗絲的案例一樣,這些遺體的捐贈者也都沒同意將遺體用于軍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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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2015年,生物資源中心前老板戈爾因因涉嫌誤導捐贈者及其家屬而受到指控。
在庭審現場,戈爾坦言,雖然他只有高中學歷,但在創辦生物資源中心之前,他曾在當地一家眼球及器官捐贈中心工作了九年,主要負責跟捐贈者家屬溝通,并為外科醫生提供輔助工作。
“我做這件事不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純粹是出于熱情與熱愛。”
戈爾表示,他沒有聘請具備資質的醫學總監來監管遺體及人體組織的使用流程,而是靠書籍和互聯網來獲取相關知識。
“當時,這是一個沒有正式法規可供參照并獲得指導的行業。”
“我覺得,自己很多時候都處于一種力不從心的狀態。”
“我本意是想把事情做對,但結果卻往往事與愿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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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爾)
這些說法無論真假,都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后果。
亞利桑那州檢方表示,戈爾的欺詐行為影響了那些原本希望捐獻遺體的人。
“他影響的是那些,能給予社會的最珍貴的禮物就是自己的遺體,希望用它們來造福科學與醫學研究的人。”
2015年,戈爾表示認罪,并被判處緩刑,一些家屬繼續對他和他的公司進行了民事起訴。
2019年,案件終于迎來了判決,其中10名原告勝訴,獲得了5800萬美元的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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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了賠償款,但這些家屬遭受的心理創傷,恐怕不是光靠錢就能撫平的......
ref:
https://www.reuters.com/investigates/special-report/usa-bodybrokers-industry/
https://www.militarytimes.com/news/2019/11/20/jury-awards-58m-in-lawsuit-against-body-donation-firm-that-sold-cadavers-for-military-t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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