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公安局蘭州新區分局打掉一個“網絡黑灰產業”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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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該團伙2026年3月中旬從外省流竄至蘭州新區,在某出租房屋內設立窩點,以兼職傭金為誘餌,打著“搶購演唱會門票”的幌子,通過網絡平臺、校園社群等渠道招攬在校學生做兼職。在兼職過程中,該團伙以“賬號需要實名核驗”為由,誘導學生提供身份信息、驗證碼,進行刷臉認證,實名注冊支付寶、淘寶等支付賬號,隨后將這些賬號提供給境外上游電信詐騙犯罪團伙,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的非法支付結算,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在抓捕現場,民警查獲多部涉案手機,發現其中存儲有境外加密通訊軟件“telegram”的相關涉案聊天截圖,進一步證實該團伙與境外詐騙分子存在密切聯系,為案件后續深挖提供了重要線索。辦案民警巡線追蹤、縝密偵查,全面掌握了該團伙的組織架構、作案手法和活動規律,蹲點布控、雷霆出擊,在轄區出租房屋內將李某、張某、趙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
蘭州公安提醒廣大在校學生及青年群體:凡是要求提供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支付賬號等個人信息,或要求進行刷臉認證、提供驗證碼的“兼職”,均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務必堅決拒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切勿因貪圖小利而觸犯法律,留下終身污點;對“高傭金、低門檻、無風險”的兼職信息保持高度警惕,正規兼職不會要求提供敏感個人信息或進行不明身份的實名認證;如發現類似詐騙活動或可疑人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將予以獎勵,讓我們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
來源丨蘭州市公安局新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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