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庫上新一則案例,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廖某等人“套路運”詐騙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這個詐騙60多名司機、涉案金額230多萬元的詐騙團伙最終覆滅。
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廖某、張某等人租用寫字樓成立空殼物流公司,僅辦理營業執照,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偽裝成正規貨運企業實施詐騙。該團伙瞄準持有C1駕照、想從事貨運的無車司機,設計出“招聘—購車—派單—違約”的詐騙套路。
在引流階段,團伙在招聘平臺發布虛假信息,以“保證貨源、月入過萬、零首付購車”吸引求職者。面試時,虛構合作大廠、固定線路、公司代還車貸等謊言,騙取求職司機4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意向金”。
在購車環節,團伙以“優先派單、代還貸款、零風險”誘導司機簽訂購車及貸款文件,故意選用滯銷低價車,虛高報價2500元至54000元,并以司機名義辦理高額貸款。貸款發放后,又以“貸款不足、補繳保險”“征信問題需交保證金”等理由,再次騙取1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額外費用。
在派單環節,該團伙故意派發長途單、超載單等無法完成的任務,制造司機“違約”假象,拒絕代還車貸。司機無力還貸要求退車時,對方以“單方違約”拒不退款,還以“協助轉貸”收取費用,收回車輛后循環轉賣詐騙。事情敗露便注銷公司、另設新公司逃避追責。
截至案發,該團伙共詐騙60余名司機,涉案金額230余萬元,多名受害者因此背負巨額債務,生活陷入困境。
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廖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一年五個月不等,對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并處罰金二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套路運”的典型特征在于,行為人有一個完整的行騙計劃(“套路”),系列行為均系在同一詐騙犯意圖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按照預設計劃推進實施,構成一個不可分割的犯罪整體,整體應以詐騙罪定罪處罰。最終,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