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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到晚上了,感覺還是需要說一下這篇:
幾點:
一是,
上一篇不能說是被罵,是被反駁和批評的很慘,即便是一個關注很久的朋友也并不認同我標題的觀點。
我翻看了一下評論區,甚至有一半的評論都是認為家長這個時候和解是最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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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說?
在文章里其實我已經說了,對于女孩的父母選擇和解我們不好說什么!因為這就是一個利益的社會,普世的價值觀,出了事情,人命也好,其他也罷,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賠償多少的問題。
也所以,我在寫上一篇文章的時候,點擊發布出來,就已經預料到會出現爭議。
甚至說,這個爭議是我無法反駁的。
二是,
我個人,在這里我不是標新立異,也不是彰顯自我的與眾不同啥的。
當然,在說我個人風格之前,我要說的是,我的行事風格在現有的法則和規則下,并不是普世認為是“對的”,并不會給你創造最大的價值化。也所以,你不需要跟隨我的觀點走,但我也知道在我的身邊也有著少數的認同者。
就是,我不會第一時間把生命以及傷害與金錢掛鉤。
我會第一時間去看造成生命和傷害的原因,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告慰這個不幸離開的人。
金錢的利益最大化對逝者是毫無關系的。每一個人都是個體,包括已經逝去的人,即便獲得了巨大的利益賠償,那么是與這個已經逝去的人沒有半毛錢關系的。唯一有關系的就是造就ta死亡的追問。
這是一個紐帶的關系。
一個人,一只狗,唯一告慰的方式就是與之有關聯的紐帶。
這是我處理事情的態度。
這個態度很傻,很二,但我不就是這樣的人嗎?
看見了不公,大家都在看,只有我喊出了這件事不公平;陌生的人,遭遇了苦難,路人走過,因為這與自己有何關系,但我將之描繪出來,給更多人看。。。
我也可以為了利益,每天吹捧拍馬,變著花樣的這邊舔一下,那邊跪一下,既能獲得巨大的流量,還能博得廣大喜歡“好聲音”者的喝彩,騙取一部分人的熱淚盈眶。
三是,
一起悲劇,一起犯罪,拋開當事人的利益,最大的價值是什么?
那就是這個引發這個悲劇的因素。
這個悲劇的因素也并非是這位山東大姐所說的那般,到景區哭哭鬧鬧。但同時,一個生命的消失,也絕不能僅僅一句景區責任就籠統而過,對生命的尊重是看到更多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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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為什么在上一篇起了一個有爭議的標題,身體的余溫還在,家屬就已經和解了?
原因就是,這個社會很多的事,一旦和解就代表著結束。而這就是最本質的現象。
但問題是,這件事即便是媒體到現在都沒有弄清楚真正造成事故原因的點在哪里!
下面兩個媒體的報道,就已經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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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找到造成事故真正的原因,友不僅僅是對逝去生命的告慰,同時也是對后來者的警醒。
我早年在礦區,親眼見證了很多悲劇的發生,一個年輕男子每天帶著老婆到礦區撿拾礦石,天冷,幾個人聚集在礦石烤火,但不曾想礦石渣內留有沒點燃引爆的炸藥,然后就在明火下點燃了那個熄滅的導火索引發爆炸,幾個男子因為去撿木柴逃了命,男子的老婆卻被炸死了。那個出事的礦是國企,也是很迅速的派人處理,賠償幾十萬,男子就閉嘴了。然后帶著這幾十萬到深圳務工,創業,沒幾年錢沒了就回來了。
而這個礦區,這場悲劇之后,依舊發生了諸多了個體要么被砸死,要么被炸傷的事故。
為何世間的很多事物都是重復的,那么問題來了,看看上一篇評論區的半數反駁,其實重復就是這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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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
我也理解,一如留言區一位讀友所說的,因為這個社會就是從窮走出來的,到現在心理上依舊是窮的。
我只是在闡述我的個人的觀點。
并且我深深的意識到,這個觀點只有少數人會認同,哪怕我這篇寫了這么多,依舊!
我甚至卑微到并不會理直氣壯的反駁。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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