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莘縣的孫愛華這段時間愁壞了!她好心幫助孫愛霞購買基礎營養素系列產品調理身體,卻被頻頻謾罵、騷擾,甚至被威脅傷害全家。她期待著產品生產企業和銷售人員主動介入、積極處置,突破困境。
好心傳遞產品食用效果卻身處困境
孫愛華是這個產品的受益者,在2024年2月份接觸到鄭州黃帝養生園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藥粉等基礎營養素系列產品,自己食用調理脾胃,感覺舒服后給家中的婆婆公公食用,食用效果很好又分享給嫂子王桂香,效果也很好。
王桂香介紹給親家趙改芹食用四個月后效果同樣很好,就好心介紹給身已患尿毒癥的孫愛霞。孫愛霞的丈夫聯系上孫愛華,孫愛華把孫愛霞介紹給了聊城區域領導陶美芹。2025年10月27日,陶美芹根據孫愛霞的身體調配了價值3910元的基礎營養食品。后來因產品有優惠活動,孫愛霞的丈夫李明華在11月12日將14800元通過孫愛華轉給了陶美芹。陶美芹將優惠后的產品交給孫愛霞食用。
![]()
孫愛華說,陶美芹再三告訴孫愛霞這是營養食品,千萬不能停藥,好好配合醫生,中西醫加營養才是最好的調理身體的方法。筆者在相關產品上看到,產品外包裝明確注明了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和本產品不能代替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等提醒內容。孫愛霞食用產品期間,陶美芹和白樹全經常關注孫愛霞的食用情況并根據孫愛霞的身體情況調整營養素的用量等。
因病住院頻頻被謾罵騷擾
孫愛霞在食用營養素的過程中身體時好時壞。多次給陶美芹溝通,根據身體狀況調整食用產品,孫愛霞也及時告訴陶美芹她的身體狀況好轉的情況。11月26日,孫愛霞因病重住院,當天早晨孫愛華到醫院探望,孫愛華礙于親情關系主動轉賬給孫愛霞的丈夫李明華10000元施以援手。
12月5日,孫愛華去醫院探視孫愛霞,孫愛霞的丈夫和兒子李志浩在醫院的一樓對孫愛華進行謾罵和侮辱;12月7日,白樹全和孫愛華去醫院處理糾紛、解決問題時,李明華等八個人對白樹全和孫愛華進行圍攻、謾罵,白樹全說自己是病人調理好的身體而逃脫責任,這樣更激發了對方的火氣,而孫愛華一個人遭到八個人的圍攻和謾罵。孫愛華被迫給他們轉賬10000元再次救助,并答應第二天去公司反映情況。截至發稿時,孫愛霞丈夫組織親屬等多人十余次或在醫院或闖入孫愛華家中拍桌子打板凳、扔煙頭吐痰、侮辱謾罵、甚至威脅要傷害全家……
求助公司仍不能撇清責任
12月8日,孫愛華和白樹全去公司求助。市場部劉鵬經理先詢問給孫愛霞推薦的什么產品,接著詢問專家尿毒癥病人能不能吃營養食品。劉鵬得到肯定答復后讓轉告孫愛霞家屬,只要是我們公司的產品的問題,我們絕不會袖手旁觀,只要醫院有證明我們產品的問題,對孫愛霞的身體不利,有足夠的科學證明,公司承擔一切費用。但是孫愛霞的家人一直沒有提供有關證明,讓他們起訴,他們也不起訴,就只是鬧,這極大的影響了孫愛華家人的生活。
![]()
3月1日,孫愛華、陶美芹和孫愛霞的聊天記錄以及孫愛霞的診斷證明發給劉鵬經理。公司認定,孫愛霞的高血壓、心衰和尿毒癥等不是吃他們的產品導致的,所有資料都無法證明。至今,孫愛霞的家人都不能提供食用產品導致相關疾病的證明資料,因為孫愛霞的問題多次求助公司,但是結果無效,公司雖然說不是吃他們的產品導致的,但是不提供營養素對孫愛霞身體無害的書面證明,導致孫愛華夾在中間兩邊受氣,一邊是找銷售的領導處理問題,被罵無能和詆毀人格,一邊是被孫愛霞的家人侮辱和謾罵,甚至各種威脅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孫愛霞到現在為止還在醫院的重癥監護室,其家人的情緒一直處在崩潰的狀態,故孫愛霞的家屬一味地找孫愛華滋事吵鬧,嚴重的影響了孫愛華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孫愛華說,為什么不明不白成了天底那個最大的冤大頭?她僅僅起了一個幫助轉款的角色,甚至還義務提供一些服務,為什么就攤上這么一個大麻煩呢?為什么孫愛霞的家人就是盯著她不放呢?為什么銷售人員和公司就不能站出來給孫愛華以支持和幫助呢?
期待公司主動介入,多方化解矛盾
自去年11月26日孫愛霞住院以來,孫愛霞的丈夫等家屬在醫院鬧過、去家里鬧過……報警了,警方考慮到雙方的親情關系讓自己協商處理;尋求司法協助,政府出面勸導了也無濟于事;求助公司,公司表態有證據承擔一切費用……主動也好被動也好,孫愛華前后給孫愛霞的家屬轉了兩萬塊錢,孫愛霞的家屬依舊還是不依不饒。
孫愛華實屬無奈,她能想到的都想了,能做的也都做了,她也不知道怎么辦?她希望公司能給他出一份書面的說明產品對孫愛霞有利無害,撇清孫愛華的責任,她希望公司人員或銷售人員直接與孫愛霞的家屬直接對接說清楚,她也希望莘縣縣級司法調解部門介入調解,引導孫愛霞的家人依法維權……
![]()
有網絡媒體聯系到公司市場部經理劉鵬。劉鵬稱:孫愛霞作為維權方應該提供相應的維權證據。公司產品都有相關資質和批文,相關專家也認定其疾病和住院與產品沒有關系,但是公司怎么給孫愛華也好孫愛霞也好出具書面說明呢,證明產品對孫愛霞的身體有利無害沒啥意義,就打個比方咱是個好人,自己出個證明我是個好人有啥用。這個情況他將向公司匯報看看怎么辦,看看能不能出這個證明,讓孫愛華及其家人能夠恢復正常生活。劉鵬還提到,公司沒有查到陶美芹將孫愛華轉賬的這筆錢轉入公司賬戶,陶美芹給孫愛霞的產品是自己提前儲存的公司產品,公司無法出具發票,陶美芹的銷售公司也不給出具發票。
筆者認為,孫愛華作為一個介紹人、幫忙轉款的人不應該在這起糾紛中承擔任何責任;陶美芹作為收款人和產品提供者對處理糾紛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公司作為產品生產者無論孫愛霞從哪里提貨均有處理糾紛的義務。孫愛霞和孫愛華系莘縣不同街道辦事處居民,莘縣司法調解機構也負有化解矛盾糾紛的義務。
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