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巴黎5月5日消息,法國議會兩院對等混合委員會日前就一項旨在簡化非法所獲他國文物歸還程序的法律草案達成一致。該草案文本將于6日和7日分別在法國國民議會(議會下院)和參議院(議會上院)審議。
這項草案旨在簡化法國公共領域的非法所獲他國文物歸還程序。根據法國現行法律,所謂“納入公共領域的文物原則上不可轉讓”,歸還相關文物需逐案立法處理,程序較為復雜。而最新草案擬建立一套制度性機制:允許在符合歸還條件的情況下,將1815年至1972年間法國以偷盜、掠奪等方式所得的外國文物,從公共領域中“移出”,簡化歸還程序。屆時歸還事宜還可通過行政程序批準,無需逐案立法。
不過,當前版本草案還為歸還程序設定了一系列限制,例如明確了考古財產、武裝部隊所獲財產、人類遺骸等類型文物的歸還限制條件,并規定,所有歸還請求須經過法國與追索國協商成立的雙邊科學委員會審查,并征求國家文化財產歸還委員會的意見等。此外,法國政府每年還應向議會提交報告,介紹其收到的外國追索請求及其處理進展等。
2017年,法國總統馬克龍在訪問布基納法索時曾承諾,將推動向非洲國家歸還文化財產的進程。2025年7月,法國政府對相關法律草案啟動快速立法程序。法國參議院和國民議會分別于今年1月和4月第一次審議通過該草案,并對文本提出修改。
由7名國民議會議員和7名參議員組成的對等混合委員會4月30日達成了一份協商一致的草案文本。按程序,議會兩院分別審議通過完全一致的文本后,才能提請頒布。
來源:張百慧/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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