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不能看當事人是否從中獲得“實際的好處”,只要有這一行為,就應該按學術不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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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業大學通報:涉嫌盜用他人作品參賽獲獎的孫某某被開除學籍。圖/新晚報
文 | 蔣理
5月2日,針對“學生涉嫌盜用他人作品參賽獲獎”的質疑,合肥工業大學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查,涉事人員孫某某為該校建筑與藝術學院學生。該生化名孫藝,通過網絡平臺招募校外人員參加第九屆米蘭設計周-中國高校設計學科師生優秀作品展,以“個人參賽”方式提交作品,其獲獎作品均為網絡下載或購買。對此,該校學術委員會認定,涉事學生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給予孫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此前,據海峽都市報報道,2021屆福州大學廈門工藝美術學院畢業生李喬良發帖稱,自己5年前的研究生畢業動畫作品《鼓小浪》被合肥工業大學三名學生盜用,在第九屆米蘭設計周-中國高校設計學科師生優秀作品展中獲得一等獎。他向記者提供的一張微信推文截圖顯示,合肥工業大學建筑與藝術學院曾在微信公眾號中宣傳學院三名學生的獲獎信息。
該校快速對涉嫌成果偽造、買賣的學生做出開除學籍的處分,體現了對學術不端零容忍的態度。但處理不能只針對學生,還要追問學院把關不嚴、虛假宣傳的責任。
校方的通報顯示,另外兩名學生并非本校學生,如果李喬良提供的信息屬實,那么,學院為何將這兩名校外人員也視為本學院學生?學院在發布有關宣傳信息時,是否對學生身份信息進行核實,對創作過程進行了解?這都需要進一步調查。
此外,另外兩名校外人員,是其他學校在校生,還是社會人員,也是需要查清的。如果是在校生,應該由其所在學校針對其學術不端行為做出處理,如果是其他社會人員,也應該通報給其所在單位,或者在行業內進行通報。優秀作品展組委會也需撤銷這一獎項并對當事人做出處理。
對于給予涉事學生開除學籍處分,也有網友說“太重了”,認為學生只是獲獎,并沒有從中獲得保研加分、評優等好處。這是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淡化”。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不能看當事人是否從中獲得“實際的好處”,只要有這一行為,就應該按學術不端處理。
鑒于涉事學生用網上下載或購買的“成果”參加優秀作品展,這一行為,涉嫌偽造研究成果,學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合肥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給予其開除學籍處分,是依法依規做出處理。如果其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訴。
而且,另外兩人也需承擔共同署名的責任,對此相關調查不應語焉不詳。
撰稿 / 蔣理(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趙琳
值班編輯:羅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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