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這起8歲女童溺亡案,最近又出新動靜了。鄰居帶自家孩子去江邊游泳,被湊熱鬧的女童跟上,出了意外后一二審判鄰居賠66萬,鄰居一家咽不下這口氣,硬是申請了再審。這件事兩邊各說各的理,到底是誰虧誰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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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fā)生在2025年7月1日,本來鄰居范某某只打算帶自己的一兒一女去長江游泳,沒說要帶8歲的萌萌。萌萌當時正和范家女兒玩,一聽去游泳立刻來了興致,說什么都要跟著一起去。
范某某一開始也沒松口,明確跟萌萌說了江邊危險,不讓她跟著去。可萌萌根本不聽勸,自己回了家換好泳衣,帶上游泳圈和浮具,還是一路跟在了后面。
出發(fā)和下水的時候,范某某沒再繼續(xù)勸阻萌萌,這成了法院認定責任的關(guān)鍵。從法律角度說,沒堅持阻攔就等于默認同意帶萌萌同行,自然也就有了照看她安全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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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之后,范某某還特意提醒過萌萌,別往躉船方向游,船底下水流亂漩渦多,一不小心就出事。誰知道轉(zhuǎn)頭功夫,范某某就發(fā)現(xiàn)萌萌已經(jīng)游到了躉船附近,處境特別危險。
他立刻招呼萌萌往回游,自己也拼盡全力往萌萌那邊趕,想把她拉去安全區(qū)。可還沒等他靠近,萌萌就被漩渦一下子吸到了船舷邊,直接失去了游動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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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某拼死沖到跟前抓住了萌萌的手,可湍急的水流阻力太大,硬生生沖開了兩個人,兩人都被卷進了躉船底下。最后范某某靠著多年游泳經(jīng)驗,拼了命從外側(cè)游了出來,可8歲的萌萌,再也沒能上來。
2025年9月,萌萌父母把范某某告上了法庭,一共索賠109萬余元,包括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這些。萌萌父母認為,范某某帶萌萌出門,就該負起臨時監(jiān)護責任,孩子出事就是他失責導致的。
2025年12月10日,重慶豐都縣法院一審出結(jié)果,法院認定范某某的行為有明顯過錯,和萌萌溺亡有直接關(guān)系,要承擔六成的主要賠償責任。萌萌的監(jiān)護人自己沒盡到看管義務,承擔四成責任,算下來范某某要賠6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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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某一家拿到判決完全沒法接受,覺得自己該勸的勸了該救的救了,不該擔這么重的責任,很快就上訴到了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原判重新劃分責任。
2026年3月29日,二審結(jié)果出來,法院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范某某的上訴理由站不住腳,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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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結(jié)果出來沒多久,范家還是不服,又申請了再審,范某某的妻子還找到媒體吐苦水,說就是想讓法律厘清責任邊界,不能讓救了人的人還背巨額賠償,太不公平。
這件事鬧開之后,網(wǎng)上吵得也挺兇,不少網(wǎng)友都站范家,說換誰做也不能做得更多了,掏這么多錢真的太冤。也有網(wǎng)友說,要是范某某一開始就硬攔到底,別默許孩子跟著,哪會出這事,有錯擔責沒毛病。
其實捋下來整件事的邏輯很清楚,范某某錯就錯在沒攔到底。本來已經(jīng)說了不讓去,孩子硬跟上之后,他沒再堅持拒絕,這就給了孩子“我可以去”的信號,也讓自己背上了甩不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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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好奇這次再審能不能改判,按我們國家的司法體系,二審本身就是給一審糾錯的程序,二審都已經(jīng)維持原判了,說明法院對這個案子的責任劃分是認可的。這個案子事實清楚,也沒什么能推翻原判的新證據(jù),所以再審改判的概率其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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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真的給所有人敲了個警鐘,帶別人家小孩出門真不是小事,該拒絕的時候千萬別抹不開面子。別覺得孩子鬧著要去就不好意思攔,真出了事,不管對誰來說都是沒辦法挽回的悲劇,平白攤上大事拖累一家人,太不值當了。
參考資料:極目新聞 重慶8歲女童溺亡案鄰居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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