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德國聯邦內閣通過了一項旨在更好保護租戶的改革方案。法案草案的目標之一,是讓租金限制措施得到更嚴格執行。不過,這并不是此次唯一的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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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里擺上一張破舊沙發,就多收200歐元房租?今后,這類“宰客”做法將不再那么容易。德國聯邦政府希望提高透明度。長期以來,帶家具出租的住房一直被視為繞開租金限制措施的漏洞。
原則上,租金限制同樣適用于帶家具出租的住房,但截至目前,房東并沒有義務清楚列明家具附加費。正因如此,租戶往往很難判斷房東索要的租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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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現在將發生改變:今后,房東必須單獨列出家具附加費。此外,這筆附加費還應當合理,并以家具的折舊后價值為依據。對于全套家具出租的住房,房東可以按凈冷租金的10%收取一筆統一附加費。但在個別情況下,收費也可能高于這一水平。聯邦司法部長原本希望把這一比例限制在5%,但未能推動通過。
針對短期出租,法律將首次設定6個月的最長期限;在特定條件下,這一期限還可以延長至8個月。其背景在于,如果住房是“供臨時使用”而出租,官方意義上的租戶保護規則就不適用。
短期租賃本來只適用于停留時間明確且有限的情形,比如療養、進修,或在另一座城市的短期工作安排。但此前,法律并未界定多長時間才算“臨時使用”,這顯然給濫用留下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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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自俄烏戰爭以來,圍繞指數租金合同的討論明顯增多。所謂指數租金合同,是指租金水平與消費者價格指數掛鉤,也就是說,租金會隨著通貨膨脹變化。此類合同每年可以調整一次租金。
這類合同還有一些特點:房東通常不能把房屋現代化改造成本轉嫁到租金中,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另一個關鍵點是,租金限制措施只在初始租金確定時適用,此后租金上漲并沒有進一步的上限約束。
根據新的法案草案,在通脹很高時,租金漲幅將受到一定限制。在住房市場緊張地區,超過3%的部分,今后只能有一半計入租金上漲。也就是說,漲幅計算方式將變為“3%加上超出部分的一半”。如果消費者價格指數上漲5%,那么租金漲幅將被限制在4%;如果指數上漲8%,租金最多只能上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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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比希表示:“尤其是在通脹上升時期,租房不能變成一場成本陷阱。”實際上,德國社會民主黨原本希望把指數租金一律封頂在3.5%,但這一主張沒有得到聯盟黨的支持。
新法還將加強對租戶的解約保護。對那些陷入支付困難的租戶,即便面對普通解約,也將獲得一段補救寬限期。今后,如果他們能在兩個月內補繳拖欠租金,就可以阻止解約生效。
不過,這種機會只能使用一次。此前,這類寬限期只適用于特別解約。租戶權益保護人士一直批評說,一些房東會有意利用這一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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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比希表示:“我們正在有針對性地填補社會租賃法中的保護漏洞,而這些漏洞此前讓很多人的生活更加艱難。”她還說,聯邦政府內部達成一致并不容易,但妥協本就是民主的一部分。
德國聯邦議院綠黨黨團住房政策發言人漢娜·施泰因米勒批評說,關于指數租金和家具附加費計算的新規定過于復雜。她表示:“不能讓租戶為了算清自己的房租,還得先讀個企業管理學位。”她還認為,當前迫切需要加強對“自住需求解約”的防范。
左翼黨黨團租賃政策發言人卡倫·萊則批評稱,這輪租賃法修訂“在房地產游說力量的壓力下被削弱了”。她認為,“帶家具出租住房”這一商業模式并沒有被有效限制,反而“制造出一個灰色地帶,削弱了震懾效果”。
不過,她原則上歡迎加強解約保護,同時要求排除“把人驅逐到無家可歸境地”的情況。她還表示,若要真正遏制租金上漲,就需要設立租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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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私人房東利益的“住房與土地”協會則明顯不滿。協會主席凱·瓦內克說:“當收入被限制、支出卻不斷上升時,聯邦政府實際上是在變相剝奪私人業主的財產權。”
這項法律還必須經過聯邦議院審議,因此內容仍有修改可能。此外,一個租賃法委員會還將在今年年底前提出進一步改革建議。討論內容包括:對違反租金限制規定的行為處以罰款,以及更有效打擊惡性高租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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