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5月起未經同意不得發送商業短信”
這一話題沖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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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收件箱里,總是塞滿了各種各樣的促銷信息:電商大促、房產推銷、教育培訓、金融理財……它們混雜在重要的驗證碼和快遞通知里,讓人不勝其煩。
5月1日起,新修訂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新規明確要求,未經用戶明示同意,任何商家、平臺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默認勾選、捆綁授權、“被同意”等方式均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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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規 亮 點
此次修訂聚焦短信服務領域新亂象,進一步完善治理機制,多項核心條款全方位堵住垃圾短信漏洞。
嚴守“明示同意”底線。新規嚴禁未經用戶明示同意發送商業短信,默認勾選、捆綁授權等“被同意”方式均無效。商家需獲得用戶主動勾選、書面授權等可追溯同意,并留存相關材料不少于6個月,發生糾紛時由發送方承擔舉證責任。
規范“一鍵退訂”機制。商業短信末尾需標注清晰便捷的退訂方式,且退訂指令24小時內生效,不得設置任何門檻;禁止使用模糊退訂表述,嚴禁退訂后換號繼續騷擾。
實行端口“三分離”。新規明確,嚴禁混用商業、服務、公益類短信端口,禁止在驗證碼等服務短信中夾帶廣告,從技術層面切斷違規營銷渠道,避免亂象疊加。
劃定夜間禁發時段。每日22:00至次日8:00禁止發送商業短信(公益、緊急服務類除外);用戶確需夜間接收的,須單獨簽署書面協議,并可隨時取消授權。
強化簽名實名制。短信開頭需標注與企業信息一致的真實簽名,禁止模糊表述,長度不超過15個字符,確保來源可追溯。
不少網友對新規發表了看法
有人覺得終于不用
再被商業短信騷擾了
有人覺得會有商家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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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師 解 讀
廣西半宙律師事務所律師廖莉在解讀此次新規時表示,新規的核心是強化“明示同意”原則,徹底扭轉以往“默認同意”“捆綁同意”等行業亂象,將通信自主權真正還給用戶。“商家發送商業短信前,必須留存用戶明示同意的相關證據,若無法提供,即屬于違規發送,用戶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廖莉表示,不僅發送商業短信的商家需要嚴格遵守新規,提供端口服務、技術支持的短信服務商也需履行監管義務,不得為未取得相關許可的組織、個人提供接入服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廖莉提醒,新規落地需要監管部門、商家、運營商和用戶共同努力。監管部門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商家需主動自查整改,規范自身短信發送行為;運營商需加強技術攔截和端口管理;用戶也要提高維權意識,主動舉報違規行為,共同營造清凈、安全的通信環境。
【人民日報】【成都發布】
【九派新聞】【南寧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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