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質量強市工作和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印發《孝感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簡稱《指南》),構建從申報備案、加工制作到應急處置的全流程閉環管理體系,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聚餐活動,保障廣大農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該《指南》
適用于孝感市行政區域內
農村(含城鄉結合部)居民 因婚嫁、喪葬、壽辰、 升學、生子、建房等事宜 在非經營性場所 舉辦并符合相關規定的 各種集體性聚餐活動
《指南》明確“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構建“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市場監管所”三級聯動監管機制,實行舉辦者和承辦者(鄉廚)雙責任制。
創新推行“互聯網+監管”模式,依托“湖北智慧市場監管”平臺及微信小程序,實現聚餐報備、菜單審核、廚師備案線上化。規定50人以上聚餐需提前5個工作日報備,由村協管員初審;100人以上聚餐由鄉鎮監管力量現場指導。
《指南》細化加工制作技術規范,劃定“高風險食材負面清單”,嚴禁采購和使用野生蘑菇、發芽土豆、鮮黃花菜、河豚魚、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亞硝酸鹽等國家明令禁止或高風險食品。
推行鄉村廚師“色標管理”“共享廚房”模式,嚴控生熟交叉污染,建立廚師“黑名單”制度,要求廚師每年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從業。同時,明確聚餐場所需遠離污染源25米以上,配備防塵、防鼠、消毒設施,餐用具經100℃高溫消毒10分鐘以上,食品留樣不少于125克并冷藏保存48小時。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 農村集體聚餐備案1263次 培訓包保干部和協管員2000余人次 發放指導資料近5000份 農村聚餐食品安全風險 得到有效防控
我市將持續深化“線上智慧監管+線下精準管控”模式,擴大“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范圍,常態化開展鄉廚培訓和協管員業務復訓,推動農村集體聚餐監管常態化、規范化,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農村集體聚餐食材(菜品)風險提示請收好↓↓↓
集體聚餐服務承辦者應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關于禁止生產經營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有關規定,制定和實施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控制要求等相關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相關規定,還應結合實際關注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菜品)風險提示。
一、高風險食材(菜品)
自制冷食類食品需要在專間內制作改刀,并在2小時內供應。如現場無配備專間的,不得供應冷菜。
二、較高風險食材(菜品)
(一)必須燒熟、煮透的:四季豆、扁豆、豇豆、蕓豆、白果、豆漿、較大塊的肉、肉圓以及整雞、整鴨、整鵝等。
(二)必須洗凈的:水果、果盤、盤花等。
(三)如采購和提供裱花蛋糕、冷加工蛋糕、三明治等食品,必須采購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預包裝食品,按照產品標識的儲存要求做好儲存,并盡快食用。
(四)必須特別注意防止加工過程中工具、容器、操作人員手部交叉污染的鮮蛋(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改刀裝盤食品、鮮奶制品等。
三、禁止采購、貯存、加工、使用的食材(菜品)
(一)禁止加工使用腐敗變質、霉變生蟲、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魚類、超過保質期及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
(二)禁止加工制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新鮮生黃花菜等容易引發食源性疾病的食品;
(三)禁止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等國家禁止在餐飲業使用的品種;
(四)禁止使用自采野菜、野果、野芋、野生菌和自捕野生蛙等野生動植物;
(五)禁止采購、加工制作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和未經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的河豚;
(六)禁止使用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如織紋螺等);
(七)嚴禁使用無合法來源的散裝白酒或自制酒水。
來源:全媒體記者董曉芳 特約記者宋桂舟 通訊員張騰
編輯:盛為華
校對:張高遠
審核:閔麗萍
終審: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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