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孫汝祥 夏欣 北京 上海 廣州報道
基金投顧試點已進入第7個年頭,試點機構已有60家,誰是這個新興市場的“一哥”?
機構“自曝”的規模數據、排名,是否會選擇對自身有利的口徑,進行選擇性披露?
當市場缺乏統一、權威的統計口徑,會給投資者決策、行業發展帶來哪些不利影響?
作為買方投顧市場的“基礎設施”,統一的統計標準、口徑,應由哪些主體共建?可行的落地路徑是什么?
這些問題不僅困擾著投資者,也困擾著投顧從業者。而在規模口徑之爭背后,更重要的是行業價值導向之問:究竟是“資金聚合”的規模游戲,還是“客戶賬戶健康度”的真實體現?
規模統計口徑不一,已不僅是數據可比性的技術問題,更關乎買方投顧“以客戶為中心”的初心能否真正落地。
圍繞上述問題,《中國經營報》記者深入采訪了多位業內專家與機構負責人,以期厘清當前買方投顧規模統計的多元口徑,剖析排名差異背后的業務邏輯,并探討統一核算標準的可行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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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投顧規模口徑差別在哪?
當“規模”成為買方投顧市場關注的焦點,市場上呈現的規模統計口徑卻遲遲未能統一。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目前市場主流口徑至少有三種:最狹義的“基金投顧業務管理資產規模”、較廣義的“買方投顧簽約資產規模”,以及最寬泛的“財富管理客戶資產規模”。
“業內談‘買方投顧規模’,至少有三類常見口徑,但這些口徑衡量的并不是一回事,因此必須同時披露‘定義+時間點’才有可比性。”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院長羅榮華表示。
羅榮華認為,三類口徑中,服務資產規模/投顧保有規模是指在投顧策略框架下實際配置、持續跟蹤、發生調倉與服務留痕的資產規模。該口徑更接近“真實在管”,最能反映投顧機構真正承擔的管理責任。
“覆蓋資產/觸達資產規模最容易被誤讀。因為只要客戶完成某種簽約或綁定,其名下資產即便未購買投顧策略或未納入組合管理,也可能被統計進去。”羅榮華稱,這一口徑更像“潛在服務池”,不應直接等同于真實投顧規模。
介于“在管”與“覆蓋”之間的是簽約資產規模,針對的是客戶簽署投顧協議后納入投顧服務范圍的資產。不同機構對“簽約后是否實際執行策略、未執行部分如何處理”可能不同,可比性弱于“在管/保有”。
此外,據羅榮華介紹,部分投顧機構也可能用服務客戶數,尤其是高凈值客戶數量來表征其規模,因為客戶數可以展示其市場覆蓋度、服務廣度及市場地位。
就監管層而言,田利輝、羅榮華都表示,監管部門主要采用基金投顧“服務資產規模”口徑。
例如,證監會官網曾分別披露,截至2021年7月,基金投顧服務資產已逾500億元,服務投資者約250萬戶;截至2023年3月,基金投顧服務資產規模1464億元,客戶總數524萬戶。
據了解,2021年,中國基金業協會曾下發《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數據報送接口規范》。其中,投顧規模以“簽約客戶簽約基金投顧服務金額”為計算依據,即根據投顧服務協議約定開立的、用于接受投顧服務的基金交易賬戶對應的資產規模,包括管理型與非管理型規模。
機構會否選擇性披露夸大規模?
雖然從監管層而言,投顧規模整體統計口徑是清晰明確的,但由于缺乏統一的信披標準,部分機構在市場上披露的投顧規模不乏“自說自話”的情形。
“當前行業主流核心口徑和監管口徑,均聚焦于受托管理的公募基金組合,不包含非組合類代銷規模或客戶賬戶總資金量。但不同機構在對外披露規模時,確有口徑不一現象。”北京大學博雅特聘教授田軒表示,部分機構將客戶全委托賬戶中未納入投顧組合的閑置資金、或僅提供顧問建議未實際調倉的賬戶也計入AUM(資產管理規模),導致統計失真。還有機構將未簽約客戶的歷史交易數據打包計入“潛在AUM”,模糊了真實服務邊界。
田利輝也認為,不同機構披露時,確實存在選擇性使用口徑的現象。例如將傳統代銷或全權委托的資管規模混入投顧規模,這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實際服務邊界。
“在行業快速擴張的過程中,可能存在不同機構對外披露口徑不統一,甚至夸大服務規模的情況。主要是投顧規模與代銷規模混淆,部分機構在對外宣傳時,可能將傳統的代銷保有量,包裝成投顧服務規模。”盈米基金董事長肖雯強調,真正的買方投顧需要有明確的投顧服務協議和收費機制,而非僅僅是產品的銷售。
羅榮華表示,當前選擇性采用口徑或夸大規模現象的風險確實存在。如果機構對外只披露“覆蓋資產/簽約資產”,而不同時披露“真實在管/保有規模”和執行比例,外界便可能高估其投顧落地程度。因此,更穩妥的披露方式應是至少同時給出兩組數字:真實在管/保有規模;簽約資產與其中實際執行策略的占比,并明確統計方法與時點。
“買方投顧的規模統計應回歸服務本質,當前行業口徑混亂的核心原因是將產品規模等同于服務規模,但二者有著本質區別:產品規模是‘資金的聚合’,而服務規模是‘專業能力的體現’。”上海秩匯科技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徐海寧直言,真正的買方投顧規模應聚焦于“全權委托、專業服務、客戶付費”的核心業務,而非簡單的資金堆砌。
《中國經營報》獲取的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年底,盈米基金存量規模398.58億元、螞蟻投顧273億元,分列第一、第二;券商中排名靠前的是華泰證券(180.79億元)、中金財富(173.76億元)、東方證券(153.71億元);公募系排名靠前的是南方基金(87.9億元)。
另據盈米基金數據,截至2025年年底,其投顧規模超510億元。華泰證券2025年中報顯示,截至2025年6月底,基金投顧業務規模為210.37億元。
而在2025年年中至2026年年初,陸續有券商披露投顧保有規模突破千億元乃至一千幾百億元。
有專業人士分析,“千億規模”的數據,除了其中有“代銷”的成分,還可能用“累計余額”替代了“保有余額”。
“‘保有余額’是指目前仍然選擇你服務的客戶現存規模;‘累計余額’是把此前若干年的余額全加一塊兒,把這個數據說成是‘保有余額’,規模自然就大了。”上述人士透露,實際上,按照監管的報送口徑要求來計算,全市場投顧業務規模總計大概是2000多億元。
那么問題來了,對于市場上這些“膨脹”了的數據,監管方面是否完全不知情?為何沒有進行干預?
“以監管的敏感度不應該不知情,至于為何沒有干預或者表態,可能還是要呵護這個成長不易的行業。轉型困難眾所周知,機構有了轉型的動作總比沒有強,引導越來越多的機構加入轉型行列,對行業來說畢竟也是好事。”上述人士如是猜測。
排名差異背后業務邏輯有何區別?
由于不同口徑的存在,以及部分機構的選擇性信披,基金投顧頭部機構的規模排名呈現顯著的差異化。而更為值得關注的是,排名差異的背后是不同類型機構業務邏輯的差異。
“排名差異顯著,是業務模式差異的鏡鑒。”田利輝表示,若以狹義的基金投顧規模排名,一些專注于“投顧服務費”模式、策略中立的互聯網第三方平臺規模領先。若以廣義的簽約資產規模論,則綜合實力強、客群基數大的頭部券商名列前茅。
“這反映出券商強于綜合資產配置,第三方精于線上服務與中立策略,而銀行與公募仍在探索與自身傳統優勢結合的最優路徑。”田利輝稱。
田軒認為,若僅統計簽約客戶實際委托投顧組合的AUM,券商憑借交易系統優勢與高凈值客戶基礎常居前列。若納入“顧問建議覆蓋客戶資產總額”,銀行因龐大零售客群與賬戶沉淀資金躍升第一。公募受限于渠道依賴與非全權委托屬性,規模排名普遍靠后。第三方則在“活躍調倉客戶AUM”口徑下表現突出。
“這一排名差異實質折射出各類型機構在業務模式上的根本分野。”田軒表示。
“大部分普通投資者的財富管理最終可以采用全權委托模式。該模式能夠更完整地貫徹資產配置理念,減少客戶頻繁干預帶來的行為偏誤,有利于形成標準化組合管理和統一風控體系,從而提升長期執行效率和績效穩定性;同時,也更符合受托責任導向的買方投顧邏輯。”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胡聰慧表示,全權委托更適用于長期財富管理意識較成熟的客戶群體,在當前階段往往需要與建議型服務形成過渡與補充。
“若投顧與自有產品銷售深度綁定,規模統計更容易‘做大’,但也更容易引發外界對買方獨立性的質疑。”羅榮華表示,越偏組合化、越強調持續調倉留痕,越接近“真實在管”;反之,如果以咨詢/建議為主,規模可能做不大,但并不等于服務沒有價值。
肖雯表示,按“基金投顧簽約總規模”口徑,券商憑借高凈值客戶和線下團隊優勢,在總量上率先走在前列;第三方以普惠化、標準化投顧快速追趕,增速最突出。按“全權委托/專戶規模”口徑,券商最大,第三方、公募系明顯偏小。全權委托門檻高、偏向高凈值定制,是券商和銀行的傳統優勢領域,第三方基本不主打高門檻專戶。按“服務客戶數量”口徑,第三方憑借低門檻、全線上、強陪伴,在長尾零售市場形成壓倒性優勢,以客戶數支撐起行業基本盤。
在肖雯看來,統計數據的差異,本質上是各類型機構在“投”與“顧”天平上不同側重的結果。券商更傾向于推廣管理型投顧,目前這類資產在頭部券商投顧規模中占比極高,其核心邏輯是通過授權代客戶進行調倉決策,提升風控和交易的敏捷度。公募基金投顧具有較強的資產端烙印,在組合構建中,部分公募投顧會表現出對自有產品的配置偏好。第三方機構以服務驅動,堅持“開放架構”與“三分投七分顧”,規模的增長更多依賴于負債端的精細化運營。
“排名差異背后是‘業務邏輯的差異’。”徐海寧認為,第三方機構以買方投顧作為唯一商業模式,圍繞客戶需求構建資源匹配,客戶體驗決定保有規模,投顧服務決定客戶體驗,正向循環更順暢。傳統金融機構中,頭部券商牌照資源太富有反而不敏感,存量包袱導致轉型動力不足;反而是中型券商更積極,表現優于部分大型券商。
統計口徑模糊帶來哪些弊端?
受訪人士一致認為,投顧規模統計口徑模糊、披露標準未明確,給投資者、行業發展,都將帶來不利影響。
“投資者可能把‘覆蓋資產/簽約資產’誤認為‘真實在管規模’,從而錯誤判斷機構能力,進而選擇不適合自身需求的投顧機構。”羅榮華表示。
徐海寧也認為,口徑混亂可能導致投資者無法真實對比不同機構的服務能力,易被“虛高規模”誤導,難以做出理性選擇,甚至因規模與實際服務不匹配對投顧行業產生信任危機。
對于投顧行業自身而言,田利輝表示,口徑模糊有可能導致行業陷入“規模數字游戲”,而非專注于提升“客戶賬戶健康度”的畸形競爭。
“部分機構為了提升市場知名度和競爭力,可能通過虛增規模、夸大業績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損害行業長期健康發展。”田軒稱。
“沒有統一標尺,行業容易陷入‘比口徑、沖虛量’的畸形競爭,部分機構靠調整統計口徑做大表面規模,卻忽視客戶盈利、長期持有、服務質量等核心指標。這會倒逼踏實做純買方服務的機構被動跟風,徹底扭曲行業價值導向。”肖雯表示。
在肖雯看來,統一投顧規模統計口徑,是行業從粗放擴張走向規范成熟的必過關口,是行業向高質量階段跨越必須解決的基建問題。“只有統計標準透明了,行業才能從‘看誰跑得快’轉向‘看誰走得穩’,真正打通基金產品收益到客戶賬戶收益的‘最后一公里’。”肖雯表示。
信披如何走向統一且透明?
肖雯建議,證監部門、行業協會、投顧機構三方各司其職、協同推進。其中,證監部門作為頂層規則制定者與監督者,確立統計的合規底線、強制要求;中國基金業協會作為標準落地執行者,制定細化核算細則、數據報送規范、統一披露模板;各類持牌投顧機構嚴格按統一口徑報送數據、規范宣傳。
在具體落地路徑上,肖雯表示,首先應明確區分純基金投顧存續規模、高凈值全權委托專戶規模、傳統基金代銷保有規模,從根源上杜絕“數據混搭、虛增規模”。要明確界定“投顧服務資產”,只有簽署了投顧服務協議、用于接受投顧服務的基金交易賬戶對應的資產規模,才應計入純正的買方投顧規模,以此區分于傳統的基金銷售。
其次,應制定統一核算規則,擠干規模水分。明確核心核算原則:只算客戶簽約的資產管理規模,不含產品導流規模;全市場選品與自有產品配置,執行同口徑、同標準核算。
最后,要搭建官方統一披露平臺。肖雯建議,由行業協會建立投顧數據公示專欄,機構定期、如實披露,且規模必須與客戶數、平均持有時長、客戶盈利占比等買方指標同步公示,讓規模與服務質量掛鉤。
田利輝也認為,建立統一標準需監管、行業協會與頭部機構三方協同。具體路徑上,可分三步:由行業協會牽頭,基于“客戶授權—投顧服務—持續管理”的核心要素,明確定義并發布核算指引。在券商分類評價等監管體系中對“基金投顧規模”采用統一口徑進行加分,形成政策牽引。鼓勵頭部機構率先按新口徑披露,并同步公開客戶數、盈利比例等質量指標,通過市場選擇倒逼全行業跟進,最終實現從“規模導向”到“價值導向”的轉型。
“需要監管層牽頭、行業協會協同、機構參與,形成‘頂層設計—標準制定—落地執行—監督考核’的閉環。”徐海寧表示,應明確買方投顧規模的統計邊界,將非全權委托、非專業服務的資金排除在外。同時,機構應主動踐行“誠信披露”原則,不夸大、不誤導,共同維護行業公信力。
羅榮華則建議建立“三層口徑+強制披露項”的框架:第一層是必須披露的核心口徑,即真實在管/投顧保有規模。要明確哪些資產計入,是否要求執行策略,是否要求調倉留痕。第二層是輔助口徑,可披露但需配套披露,即在披露簽約資產同時披露其中“實際執行策略資產占比”。第三層是營銷口徑,可允許披露覆蓋資產/觸達資產,但必須明確“不等同于在管規模”。
其中,監管負責明確底線,尤其是必須披露的核心口徑;行業協會協調各類機構,推動制定業內普遍接受的規模統計指標;投顧機構應按時、準確披露相關數據。
“此外,為確保標準的有效執行,應同時建立兩項配套制度:統一的審計/抽檢規則,防止把未執行策略資產計入‘在管’;統一的披露時點與頻率,避免選擇性披露‘最好看的那天’。”羅榮華表示。
田軒建議,由監管層組織行業專家、機構代表等,共同研究制定《買方投顧機構規模統計規范》,明確AUM統計邊界、計算時點、估值方法及客戶資產歸屬原則。同時,建立統一的信息披露平臺,要求所有機構將經過審計的規模數據定期上傳至平臺進行披露。此外,要加強對買方投顧機構規模統計和信息披露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肖雯表示,監管目前也正在加強相關規范。證監會2026年1月公布、3月起施行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指引》,就是在引導行業建立統一、透明的評價標準,防止誤導性陳述。
放眼投顧行業未來,肖雯認為,客戶復投率、平均持有時長等指標將成為比單純的規模排名更重要的質量指標。未來規模競爭的勝負手也將聚焦于誰能真正行使好“管理型”授權,將產品凈值的增長高效轉化為客戶賬戶的實際收益。
徐海寧則強調,買方投顧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一個重要的,甚至是戰略性的抓手。“真正的‘一哥’不應是規模最大的機構,而是服務最好、客戶最認可的機構。行業競爭最終將回歸服務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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