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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修訂的《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實施,對幫信罪的入罪標準、量刑情節等作出重大調整。趙飛全律師,北京市億達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專家,第一時間深度解讀新規核心內容,結合北京地區司法實踐,梳理出最新入罪標準與從寬辯護要點,為當事人提供精準法律支持。
新規下幫信罪的入罪標準進一步細化,核心需滿足“主觀明知+客觀幫助+情節嚴重”三大要件。其中,“情節嚴重”的認定新增多項量化標準:一是支付結算金額20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二是出售3個以上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或20張以上電話卡,且流水累計30萬元以上;三是為3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或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四是二年內曾因同類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幫信行為。同時,新規明確“例外情形”:若上游犯罪未查證屬實,且相關數額未達入罪標準五倍以上(如流水100萬元以下),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新規,趙飛全律師總結出三大核心從寬辯護要點:其一,否定“主觀明知”的推定。新規列舉了7種推定明知的情形,但允許提出反證。律師可通過舉證當事人系被欺騙、脅迫參與,或交易價格符合行業慣例、未規避監管等,推翻明知推定。例如,當事人因辦理貸款出借賬戶,有真實融資需求,且未獲利,可主張缺乏明知故意。其二,挑戰“情節嚴重”的認定。通過精準剝離合法流水、質疑金額計算方式,或主張幫助行為與上游犯罪無直接因果關系,降低涉案情節嚴重程度。其三,最大化適用從寬情節。新規明確,自首、立功、初犯偶犯、全額退贓、認罪認罰等,均可作為從寬處罰依據,其中主動退繳違法所得的,可減少基準刑30%以下。
在2026年承辦的一起新規適用案例中,當事人陳某因出售5張銀行卡,涉案流水68萬元、違法所得1.2萬元被立案。根據新規,出售3張以上銀行卡即達入罪標準,陳某看似已構成幫信罪。趙飛全律師介入后,發現陳某系農村居民,因法律意識淡薄被誘騙出售銀行卡,且未參與資金轉賬、未接觸上游犯罪人員。律師團隊一方面調取陳某的家庭貧困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主觀惡性小;另一方面對流水進行逐筆梳理,成功剝離42萬元合法資金,剩余26萬元流水未達“情節嚴重”升格標準。同時,律師協助陳某全額退繳1.2萬元違法所得,提交認罪認罰具結書。最終,法院采納辯護意見,結合新規從寬條款,對陳某單處罰金2萬元,未判處實刑。
作為長期專注北京刑事辯護的律師,趙飛全律師熟悉新規在本地司法實踐中的適用尺度,能精準把握辯護切入點。無論是解讀新規細節、制定辯護策略,還是代理案件庭審,都能憑借專業的法律素養和豐富的實戰經驗,為當事人爭取最優結果。如果您正面臨幫信罪的法律風險,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借助新規紅利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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