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進一步優化道路交通環境,我市公安機關新增設10處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57號令)等有關規定,現予以通告:
一、設備類型:闖紅燈設備
(一)監控的違法行為:違法代碼1625、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違法代碼1373、逆向行駛的;違法代碼1117、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代碼6095、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二)設置點位
1、280省道與霞池路口;
2、茂名港大道橋壩村路口;
3、茂名港大道與嶺腳村路口;
4、茂名港大道下海市場路口;
5、茂名港大道濱海應急管理局路口。
二、設備類型:卡口設備
(一)監控的違法行為:違法代碼1120、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1362、駕車接撥手持電話等。
(二)設置點位
1、S283省道與金塘正南街路口;
2、茂名港大道橋壩村路口;
3、茂名港大道與嶺腳村路口;
4、茂名港大道下海市場路口;
5、茂名港大道濱海應急管理局路口。
三、以上10處監控設備將于2026年3月20日0時起正式啟用。
特此通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3月12日
來源:茂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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