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河南省公安廳“7.28”專案組民警來到國有魯山林場調取證據。林場有關負責人這才得知三年前發生在魯山縣和南召縣交界地區的國家重點公益林被毀案,至今還沒有結果。
南召縣風電場建設毀掉魯山縣林地,護林員制止遭扣押
據了解,2019年4月7日,國有魯山林場接到南召縣群眾電話舉報稱,分水嶺以北國有魯山林場管護范圍內林木被大型施工機械毀壞嚴重。接到舉報后,考慮到事態嚴重并涉及鄰縣項目,國有魯山林場有關負責人向上級匯報后,立即安排17名林場干部職工緊急趕赴事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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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攝于2019年事發現場
到達現場后,技術人員通過現場查看和測量,發現施工單位確實存在“越界采伐,在林區內使用明火”等違法行為。國有魯山林場護林員要求施工人員撤出魯山林區,拆除明火裝置。通過工程公示牌得知,該項目為“南陽飛龍新能源南召回龍溝風力發電場一期工程”。
然而,在國有魯山林場干部職工下山途中,卻遭到數十名不明身份人員攔截,雙方僵持一個多小時。隨后,南召縣公安局崔莊派出所民警乘特警車輛到達現場,在魯山縣、南召縣森林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均確認17名林場職工身份的情況下,強行將17名國有魯山林場職工以尋釁滋事扣留到崔莊派出所,最長達1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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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攝于2019年事發現場
事件發生后,因涉及邊界林地權屬問題,兩縣政府層面進行了交涉,并上報河南省林業廳。河南省林業廳協調平頂山、南陽兩市林業局處理。通過自然資源部門委托第三方測繪,確認了毀壞林地涉及魯山縣面積超過15畝。建設單位南陽飛龍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存在“越界毀林”的違法事實,并且已經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南召縣森林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卻三年無果
據國有魯山林場有關負責人介紹,事件發生后,17名遭遇不公平待遇的林場干部職工向魯山縣政府如實作了匯報。此事也被媒體關注報道,林場職工也詢問南召方面的工作進展,南召縣森林公安局表示已經立案偵查,并拿出一份顯示“召森公(刑)立字【2019】19號”立案決定書。其中顯示:決定對“南陽飛龍新能源南召縣回龍溝風電場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立案偵查。落款時間為“2019年6月13日”,加蓋有南召縣森林公安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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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縣森林公安局的立案決定書
另據河南省森林公安局關于對“南陽飛龍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回龍溝風電場一期工程占用林地案”指定管轄的批復文件(豫森公刑【2019】39號)顯示:因施工企業及施工人員居住地多在南召縣境內,且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為南召縣。決定將該案指定由南召縣森林公安局偵辦。落款時間為“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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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森林公安局的批復文件
魯山縣森林公安局及國有魯山林場獲知刑事立案后,以為案件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犯罪嫌疑人最終受到法律制裁,便沒有過多關注。然而,直到河南省公安廳“7.28”專案組民警來到國有魯山林場調取證據時,林場職工才知道該案件還未結案,有關犯罪嫌疑人還涉及南陽黑惡勢力犯罪。
南陽某黑惡勢力團伙被打掉,“毀林案”未入系統?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南省公安廳“7.28”專案組曾于2021年9月7日、12月18日兩次發布《關于公開征集苗潤壯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關于再次征集苗潤壯黑惡勢力、劉峰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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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的通告
《通告》顯示,2021年5月份以來,在省“掃黑辦”、省公安廳的直接領導下,鄭州、南陽兩地警方攻堅克難,協同作戰,成功打掉了南召縣苗潤壯、劉峰2個黑惡勢力團伙。經過多輪集中抓捕行動,團伙骨干已全部到案,并供述多起違法犯罪事實和幕后“保護傘”線索,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斗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非法采礦等多項罪名。
據了解,此次專案組民警赴魯山調取南陽飛龍新能源南召縣回龍溝風電場一期工程非法占用農用地案有關證據,或與劉峰黑惡勢力團伙有關,在南召、魯山兩縣森林公安局領導在場確認身份的情況下,竟然能“召喚”派出所乘特警車輛強行扣留國有魯山林場17名干部職工,確屬“能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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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縣紀委監委張貼的公告
國有魯山林場有關負責人介紹,日前,自己曾受單位委托到南陽市公安局詢問南召縣森林公安局辦理的這起“毀林案”,卻在南陽警方案件系統上查詢不到任何案件信息,難道案件壓根就沒有立案?只是為了應付上級領導的“假立案”?還是有“保護傘”從中干預“壓案不辦”?否則,時間過去三年了,按正常辦案期限,法院可能已經做出判決。
此案涉及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由河南省公安廳專案組偵辦,想必南召縣警方偵辦的案情已經呈報專案組,犯罪嫌疑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保護傘”也終將暴露于大眾視野,讓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法新云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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