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當下娛樂圈的司法動態,熱度竟悄然蓋過了各類緋聞與熱搜。
三位實力派女藝人,為何接連被推上法庭?
![]()
1.楊穎
先聚焦楊穎——6月18日,北京互聯網法院正式宣判,她就名譽權受損一案取得全面勝訴。
被告系網名“李心月”的自媒體運營者。此人翻出數年前楊穎在劇組房車中短暫休憩的老圖,斷章取義拼接成所謂“婚內失范”的虛假敘事。
![]()
更令人憤慨的是,該不實內容被批量搬運至微博、小紅書、抖音等十余個主流平臺,大量未核實信息的圍觀者跟風轉發、惡意揣測,對當事人展開持續性語言圍攻。
回溯早年,曾有營銷號捏造其學歷背景與入行履歷,那場維權拉鋸戰耗時整整六年;最終法院明確認定所有指控純屬虛構,并判決侵權方賠償23萬元。而楊穎將全部款項悉數捐出,未留分毫。
![]()
過去四年間,她陸續對十余個長期發布失實信息的賬號發起訴訟,累計贏得十余起名譽權案件,獲賠總額逾50萬元,依舊全部用于公益捐贈。
此次維權行動升級:楊穎團隊一次性起訴六個高頻造謠主體,明確拒絕私下調解,堅持要求對方在首發平臺首頁連續三日置頂公開致歉,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如今判決落槌,不僅厘清事實,更為她正名。自與黃曉明和平分手以來,兩人各自奔赴不同人生軌道。
黃曉明以總分271.34分的成績成功考取上海戲劇學院博士研究生,48歲成為家族首位博士。
楊穎雖影視邀約數量有所調整,但在綜藝主持、高奢代言、直播電商等領域持續深耕,全網個人粉絲總量已突破1.07億大關。
造謠只需敲幾下鍵盤,辟謠卻要耗費數月光陰與巨大心力。這場官司贏了,可那些深夜被惡評刺醒的輾轉反側,那些因流言而流失的合作機會,又豈是金錢所能撫平?
![]()
2.閆學晶
作為七度登上央視春晚舞臺的實力演員,閆學晶向來以樸實親民形象深入人心。這一次,她是被逼至墻角,才毅然選擇拿起法律武器。
風波源頭,是2025年12月一場日常直播。她與觀眾聊起家庭生活,坦言32歲的兒子林傲霏一家年均開銷約百萬元上下,自己帶病堅持開播,只為多貼補些家用。
本是一句帶著煙火氣的真心話,卻被曲解放大,迅速引爆網絡爭議。
![]()
部分網友指責她“賣慘博流量”,甚至翻查其過往購房記錄,列舉名下多套不動產信息加以嘲諷。1月11日,閆學晶發布千字長文誠懇致歉。
本以為風波漸息,不料謠言愈演愈烈:有人信口開河稱她涉嫌偷逃稅款上億元;有人質疑其軍官證與畢業證書系偽造;更有甚者編造其兒媳“吃空餉”、她本人育有私生女等荒誕情節。
![]()
最惡劣的一例,是有人利用AI圖像生成技術,偽造她與搭檔馮鞏長達三十年合作期間的所謂“親密合影”,毫無事實依據,純粹憑空杜撰。
面對愈演愈烈的網暴浪潮,閆學晶果斷委托專業律師團隊介入,同步啟動行政報案與民事索賠雙線程序。
![]()
6月18日,案件迎來關鍵進展:四名長期散布不實信息的網民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6至9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她在社交平臺發文寫道:“人格尊嚴是每個公民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不容肆意踐踏、污蔑、詛咒!萬般無奈之下,唯有依靠法律捍衛底線。”
從直播間一句家常話,到四人被拘收場,這半年積壓的委屈與壓力,終于有了公正的交代。
![]()
3.張柏芝
相較而言,張柏芝所涉案件最為曲折,也最具情感張力——她并非原告,而是站在被告席上完成了一場艱難而堅定的自我澄清。
原告為其前經紀人余毓興。2020年,他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聲稱于2011年及2012年分別與張柏芝簽署《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及《張柏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并已預付高達4276萬港元片酬,要求張柏芝履行出演六部影片義務,否則索賠至少1276萬港元。
![]()
張柏芝方面則提交有力答辯:所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系偽造文件,簽名經司法鑒定確認非本人筆跡;同時指出,實際是余毓興多年未安排任何影視項目,而非她拒絕履約。
尤為諷刺的是,2024年6月,余毓興推出新歌《以犬之名》,并在宣傳訪談中公然宣稱:“當年張柏芝為獲取我的信任與同情,甘愿自比為狗。”
而早在2014年,他就已被查實私刻公章,冒用張柏芝經紀人身份擅自對外簽約,彼時張柏芝即已發出正式律師函予以嚴正警告。
![]()
6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浩榮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并判令余毓興承擔張柏芝一方全部訴訟費用。
判決書中特別指出,原告在庭審中多次回避關鍵質詢,證詞前后矛盾,且始終未能提供任何支撐其主張的有效合約證據鏈。
這場橫跨近五年的高額索賠糾紛,終以張柏芝徹底勝訴畫下句點。
![]()
結語
三位女性,三起案件,三種難以言說的心酸。
她們的確贏下了法律層面的勝利,但背后付出的時間成本、精神損耗、公眾信任折損,遠非一份判決書所能衡量。
值得欣慰的是,法治并未缺席——它用白紙黑字,為被誤解者撐腰,為受傷害者正名。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