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6月22日電(記者 李金磊)2025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將于今年6月30日結束。屆時,部分納稅人將會收到稅務部門通過短信、電話或個人所得稅APP站內信等方式發送的提示,提醒其可能存在未申報或少申報收入、需要補繳稅款的情況。對此,納稅人應該如何處理?不予理會可能面臨什么后果?
稅務部門提醒,接到稅務機關“補稅”提示,要及時主動進行補正申報。不要有僥幸心理,更不要聽信不法中介所謂“可以代為處理”“不用理會也沒事”等不實承諾。
匯算期結束,抽查復核發送“補稅”提示
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5月底,已有超過1.6億人完成匯算申報。
但匯算申報結束是不是個稅匯算就結束了呢?其實,對于稅務部門,個稅匯算的常態化監管一直在持續進行。
年度匯算期內及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會在大數據集成基礎上,對納稅人申報各類收入、稅前扣除項目等的準確性進行審核。經核實后確實存在疑點的,主管稅務機關將提醒納稅人補正資料或更正申報。除此之外,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還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開展個稅匯算催報催繳以及事后抽查,不僅會對未申報納稅人開展催報提示,還會對已申報納稅人開展催繳提示以及事后抽查,發現納稅人申報存在疑點的,也會及時提醒納稅人更正。
收到提示后,三步走及時核實補正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平介紹,稅務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涉稅疑點后,通常會通過短信、電話、個稅APP站內信等渠道,向納稅人發送提示提醒,這是稅務機關主動幫助納稅人防范化解涉稅風險的服務舉措。
收到提醒的納稅人,可按照以下步驟核實補正申報。
一是全面核對收入信息。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或個稅APP,進入“收入納稅明細”模塊,逐筆核實各項收入是否完整。需重點關注的包括:從多處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所得,以及可能存在但未在系統中顯示的收入項目。
二是認真核實扣除項目。逐項檢查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是否準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扣除均有明確的適用條件和標準,填報有誤將直接影響應納稅額的計算結果。
三是及時辦理補正申報。經核實確實存在未申報或少申報收入的,應盡快通過個稅APP或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更正申報,并補繳相應稅款。對于提醒內容有疑問的,可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咨詢。
“不予理會”可能面臨多方面法律后果
李平強調,接到稅務機關提醒后,納稅人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認為拖延處理或不予理會便可不了了之,不予補正申報可能面臨多方面法律后果。
一方面,滯納金將持續累積,造成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個人所得稅的滯納金從法定匯算期屆滿次日即7月1日起計算,與實際收到提醒的時間無關。拖延時間越長,滯納金累積越多。
“另一方面,還可能面臨立案稽查和行政處罰。”李平說,如果納稅人對提示提醒不予理會,經多次督促仍拒不配合,稅務機關將可能依法啟動稽查程序。經查實存在應申報未申報、應繳未繳稅款等行為的,將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可處以不繳或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稅務部門一般會采取‘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立案稽查、公開曝光’的‘五步工作法’開展自然人稅收監管,在提示提醒階段,納稅人主動響應、積極配合、及時補正的,將避免后續更為嚴厲的處理處罰。這是法律和制度給予納稅人主動糾錯的時間窗口,但這一窗口并不會無限期敞開,納稅人應當及時把握。”李平表示。
稅務部門提醒,依法納稅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如實辦理個稅匯算是每個納稅人的法律責任。距離2025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結束已不足10日,請納稅人及時依法進行申報辦理。無論是否收到稅務機關的提醒,納稅人都應當對照自身收入情況自行檢查,發現申報有誤的主動更正。主動合規、及時補正,才是避免涉稅風險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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