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女帶著一名剛滿月的嬰兒乘坐K944次列車,即將經停衢州站,報警人稱該婦女系保姆,嬰兒疑似被其抱走,請求衢州站派出所協助接車處置。”6月9日12時51分,衢州站派出所指揮室接到了浙江永康市公安局的緊急通報電話。
“如果是這樣,孩子很有可能有危險。”按計劃,13時左右,載有嬰兒和“保姆”的K944次列車就要到站了,只經停3分鐘。正在站區執勤的民警迅速前往4號站臺, 列車 一停,就走向5至6號車廂連接處,與列車乘警簡短交流后,順利將一名中年婦女與懷中的嬰兒安全接下,并帶回車站執勤室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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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步了解,婦女姓孔,1976年出生,貴州六盤水人。
“我就是把孩子帶回貴州老家去帶。”婦女直言。
老家?不是保姆嗎?在執勤室,民警一邊安撫孔某情緒,一邊迅速與永康警方互通信息。經過兩地警方反復核實,事件的真相終于水落石出。
原來,孔某并非報警所稱的“保姆”,而是該嬰兒的親奶奶。孔某的兒子,也就是孩子的父親,因不愿母親獨自將剛滿一個月的孩子帶回貴州老家撫養,情急之下向永康警方報警求助,稱孩子被“保姆”抱走。
至此,一場因愛子心切引發的跨城誤會被徹底澄清。
誤會解除后,衢州、永康兩地警方密切協作,以保障嬰兒安全與家庭和諧為出發點,決定由永康警方帶領嬰兒家屬前來衢州交接。當日16時35分,永康警方攜孩子的姑姑等家屬抵達衢州站,在核實嬰兒身份及確認健康無恙后,將嬰兒連同奶奶孔某一同交予家屬。隨后,一行人于18時14分乘坐高鐵平安返回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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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家庭內部事務應當理性溝通,遇到緊急情況請保持冷靜、準確反映信息,避免因急于處理問題而產生誤會。如在出行途中遇到突發情況,請第一時間向鐵路工作人員或民警求助。
來源 | 都市快報
編輯 | 劉 珂
審讀 | 楊永堅
二審 | 蔡志軍
三審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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