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鑫焱 沈童睿 鄭洋洋
5月22日19時29分許,山西長治市沁源縣山西通洲集團留神峪煤業有限公司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國務院成立事故調查組,強調要查清查透事故原因和屬地管理、行業監管和企業責任,依法依規嚴厲懲處。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山西沁源煤礦爆炸重大責任事故案掛牌督辦。
這起事故暴露哪些問題,有哪些教訓需要進一步總結?記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訪。
一座礦井,暗門、“黑面”掩蓋的兩個世界
爆炸事故發生后,長治市全力開展人員搜救、搶險救援等工作。由于現場混亂,記者在事故現場了解到,除了爆炸本身導致的積水、坍塌、通風系統破壞等阻礙,人員不清、圖紙造假、監控盲區等違規作業,也給救援工作造成困難。
國家礦山應急救援山西華陽隊副大隊長楊揚介紹,企業提供的圖紙與實際不符,救援時發現井下存在至少兩條未標注的隱藏巷道。
5月23日,記者在監控指揮中心看到了兩張井下工作面示意圖,但圖中都沒見到隱蔽工作面(俗稱“黑面”)。據了解,該企業至少有兩套不一樣的圖紙。
山西某地應急管理局的一名執法干部老何(化名)告訴記者,部分煤礦為逃避監管會制作多套圖紙,一套應付檢查和備案,另一套指導真實生產。
隨著救援工作的層層推進,該煤礦井下的“另一個世界”也漸漸浮出水面——不但存在隱蔽工作面,圍繞隱蔽工作面還構建起一套平行系統。為了掩蓋隱蔽工作面,煤礦設置了活動暗門。他們在井下用鋼絲網、蛇皮袋打底,再進行噴漿,制作了外觀酷似巷道巖壁的暗門。一旦遇到檢查,洞口通風報信,立即封閉隱蔽工作面。
老何介紹,一般合規工作面的安全監測系統與上級部門聯網,能夠實時預警;而隱蔽工作面一般沒有這種系統,即使有也不會聯網。“煤礦稱依靠自己所謂的一套獨立系統來預警,等于是掩耳盜鈴。”老何說。
記者查詢發現,留神峪煤礦“明暗工作面”問題,并非個例。
2025年4月,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公布典型執法案例:2025年3月,山西局對沁源縣某煤礦檢查,發現其采掘工程平面圖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刻意隱瞞1個采煤面和2個掘進面,屬“陰陽圖紙”違法行為,責令其停產整頓并處罰。通報指出,該行為反映出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重缺失,管理人員冒險組織生產,試圖蒙混過關。
為何仍有煤礦企業不惜違規、鋌而走險,刻意隱瞞工作面?據業內人士透露,經濟利益驅動所致。“隱蔽工作面,產出不計稅,相當于偷采;也不設置聯網的瓦斯監測系統,它的成本是非常低的。”據估算,一個隱蔽工作面年利潤在千萬元級是常態,而罰款往往在100萬元左右,違法成本與違法收益之間存在巨大差距。
用外包工、無定位卡,責任懸空、監管體系失靈
記者在現場看到,井口公示牌顯示當班下井124人(見圖,耿子云攝)。但后續當地政府表示,實際清點出當天下井作業247人。公示牌外的123人,在礦方的明面記錄里“不存在”——他們沒有佩戴定位卡,也沒有進入監控系統。
張杰(化名)是該煤礦2號井的工人,3號井發生瓦斯爆炸時,他和班組工友沒接到任何提醒,工作到23日,即爆炸發生的第二天升井,才知道礦上出了大事。得知許多工人因為沒佩戴定位卡而下落不明,張杰感到后怕:“我也沒有戴過,領導不讓戴。我們隊里就幾個人有。”
定位卡被稱為“井下生命線”。一名其他煤礦的工人說,他們下井必須佩戴定位卡,否則無法通過井口。而張杰說,2號井井口工作人員只看“下井證”就放行。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的規定明確要求,嚴禁未攜帶標識卡、人卡不符、一卡多人等情況入井。但事故當天下井的礦工告訴記者,他所在隊組當班的人中,“幾乎沒人佩戴定位卡,也并沒人要求必須佩戴定位卡”。
留神峪煤礦2號井一名礦工介紹:“有人說‘黑面’的人才不戴定位卡,其實不全是。我們班組一直沒進過‘黑面’,也沒有定位卡。”他說,不戴定位卡是為了隱藏產能。“要是所有下井的人都戴定位卡,不就露餡了?”他還說,有些定位卡是壞的,就是戴了也不管用,安全檢查很少有人查看這些。
用工管理方面,該煤礦企業也存在嚴重問題。應急管理部發布的《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井工煤礦將井下采掘作業或者井巷維修作業作為獨立工程發包給其他企業或者個人的,屬于重大事故隱患。
然而,記者采訪的多名礦工表示,自己屬于外包隊,并非礦方直管員工。一位礦工告訴記者:“礦上只跟外包公司簽合同。平時管理和發放工資,都聽包工頭的。”
在留神峪煤礦,外包隊承擔了大量隱蔽工作面的采掘作業,與煤礦實行“一噸煤一結算”或“一米進尺一結算”的承包模式。工人并非與煤礦直接簽訂勞務合同,責任鏈條被切斷,導致管理責任虛化弱化。
一位礦工說,他已經被拖欠了3個月的工資,沒有簽過勞務合同,沒有工傷保險。另一位礦工補充道:“外包隊一雙手套都沒發過。”
記者調查發現,在沁源縣上莊村附近,煤礦外包隊的礦工就有至少100多人。這些工人流動性大,經常未經充分培訓就下井,容易違規操作引發事故。
許多人沒有意識到嚴格管理的重要性。采訪中,不少工人很直率地承認自己是“外包工”,在他們看來這并不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工人最討厭監控系統了。你在下面稍微做得不好,上來就罰你錢。”就連一些普通村民也知道,從四川、陜西等地來了許多“外包工”,他們中許多人文化水平不高,“到留神峪是因為這里要求松”。
專業人士介紹,留神峪煤礦的案例暴露了監管體系的深層失靈。一是信息不對稱。企業用“兩套圖紙、兩套監控”制造了信息黑箱。一名礦工坦言:“很多人都不戴定位卡,是因為戴定位卡就暴露了,‘隱蔽工作面’才是根本。”
二是監管力度不足。有業內人士指出,對比煤炭銷量與采掘進度就能發現端倪:“假如銷售量明顯超出采掘進度,就說明有可能存在違規開采。”但這些線索在常規檢查中往往被忽略。
三是“貓鼠游戲”式的檢查博弈。企業掌握檢查規律,遇檢前通風報信、關門應付,檢查結束繼續生產,監管效能大打折扣。
公開信息顯示,留神峪煤礦近5年內多次被監管部門處罰。但處罰并未形成有效震懾,企業仍繼續違法生產。
強化“常態化嚴懲”,斬斷黑色產業鏈和利益鏈
記者連日在礦工的集中租住地——上莊村采訪。根據礦工們的講述,許多違法違規行為早有征兆,調查難度也不高,但因安全監管懸空,隱患持續存在,最終釀成災難。
“月月都有安全檢查,就是查不出隱蔽工作面。”礦工劉宇(化名)就在事發的3號井工作,當天上早班逃過一劫。劉宇曾在隱蔽工作面工作,他說“陰陽圖紙”、臨時封閉“黑面”等做法確實存在,較起真來,這些做法是瞞不住的,因為這些套路早就不是秘密,“你隨便找個開礦的問,都知道是咋回事”。
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相較“事后追責”,更要強化“常態化嚴懲”。讓罰款金額與違法收益真正掛鉤,對隱蔽工作面露頭就打。同時,加大危險作業罪的適用范圍,讓“尚未出事但存在重大隱患”的行為也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調查了解到,設置隱蔽工作面是一個系統工程,背后存在多條黑色產業鏈和利益鏈。此次事故也存在專業機構介入建設隱蔽工作面工程的情況。
“對屢罰不改的行為應建立加重處罰機制。只有這樣,才能打破企業主罰款當保險費的心理預期。”專業人士介紹。
如何讓檢查落到實處?專業人士介紹,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在相關官網已經給出了很多方法:一是突擊檢查常態化。全面推行“四不兩直”的檢查方式,打破企業的“迎檢節奏”。同時建立“異地交叉執法”機制,切斷地方監管與企業之間的人情紐帶。二是數據穿透,打通信息孤島。將煤礦的用電量、炸藥用量、產量、人員定位等數據打通,建立跨部門統一分析平臺,由人工智能自動識別邏輯矛盾。三是強化監管專員獨立性。實現監管專員“編制在省、派駐到礦”的垂直管理,將其績效考核與發現重大隱患的數量掛鉤。
切斷外包的利益鏈同樣重要。要嚴格執法,對違規分包轉包行為從嚴查處。將“違規外包”納入高額舉報獎勵范圍。強制核心采掘崗位直聘。《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四條已明確“煤礦井下工作崗位不得使用勞務派遣用工”,應以此為契機,強制煤礦將采掘核心崗位轉為自有員工。外包隊“等同化管理”,將外包隊納入礦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礦方與外包隊負責人對事故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鼓勵礦工成為“哨兵”也是一種探索。事故發生后,晉城市沁水縣和長治市潞城區相繼出臺高額獎勵政策:舉報隱蔽工作面最高獎勵300萬元。“不過,也要解決‘不敢舉報’的問題。可以建立獨立的第三方舉報受理平臺,實現舉報人信息的全程保密,對報復舉報人的行為設立有關處罰條款。”專業人士介紹。
留神峪煤礦的那道暗門,在爆炸中被“炸”開了。拆掉這些門,不能靠一次事故、一次嚴懲,而應靠制度的牙齒真正“硬起來”“咬下去”。隨著調查深入,該煤礦安全監管責任懸空的真實情況會查明,而其背后的深層次原因,仍值得高度關注。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01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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