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柏雪飛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王燁捷)5月20日,記者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即日起將推出“未檢40周年·靜安答卷”系列案例發布活動,向公眾展現新時代護航少年成長的檢察答卷。
據悉,今年是我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創建40周年,而上海又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發源地。1987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中國第一部全面保護兒童權益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青少年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司法機關要組織專門辦案機構,采取適合青少年特點的方式方法開展工作。該《條例》通過的同一年,靜安區檢察院就向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遞交了一份檢察工作報告。報告顯示,靜安區檢察院協助全區57所小學進行了法律知識啟蒙教育,并選派10名干部擔任9所小學的校外輔導員,幫助小學生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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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關于校外輔導員的相關文件。靜安區檢察院供圖
如今,當初的“校外輔導員”機制變成了覆蓋靜安區全域的“法治副校長”制度——每一所中小學校都要配置一名“法治副校長”,而法治副校長絕不僅僅是“開展普法教育活動”而已,靜安區檢察院為此拿出了一份“法治副校長工作要求”。
靜安區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院要求“法治副校長”完成3個方面的主要工作。一是要緊盯校園安全。學生心理、教師履職、校內外安全是三大風險點,要嵌入專業心理輔導,落實入職查詢、強制報告等制度,嚴防學生欺凌、權益侵害等風險;二是積極參與校園治理。聯合區文旅、市場監管、公安、煙草專賣等部門開展校園周邊“護苗”專項監督,嚴查娛樂場所、網吧、煙酒售賣點等違規經營,凈化校園周邊環境;三是當好學生權益的“維護者”。針對校園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推動建立未成年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多領域協同機制。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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