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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是一份戶外安全聲明,登山前請仔細閱讀,千萬不要擅自進入未開發區域……”身穿紅馬甲、值守登山關口、勸導游客安全出行,近日,深圳大鵬新區的志愿者隊伍里多了一位特殊的值守者——市民劉先生。不同于普通志愿者的公益奉獻,劉先生的三天登山口值守,是為自己的任性探險“買單”,這也是華南首例山地救援公益代償追償案例。
此前,劉先生與同伴擅自闖入大鵬新區未開發區域探險,不慎被困險境。險情發生后,當地應急、消防等多部門迅速聯動,啟動“海陸空”立體救援體系,歷經四小時才成功將被困人員平安轉移下山。脫險過后,當地應急部門要求劉先生以公益志愿服務的形式,抵償本次救援耗費的公共資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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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在大鵬新區鵝公村登山口進行志愿服務以抵償救援成本。圖片來源:深圳發布
大鵬新區的這一創新實踐,狠狠打破了不少驢友“冒險零成本,出事有人救”的慣性認知,為公共資源規范使用、戶外安全治理及基層執法創新提供了鮮活樣本,彰顯了“生命至上、責任自負、剛柔并濟”的治理智慧。
當下,戶外運動持續升溫,不少任性“驢友”無視安全劃定、擅闖未開發區域遇險被困的事件頻頻發生。大鵬新區應急委辦的數據顯示:僅2025年以來,東西沖穿越線及牛奶排片區接警就達46起,累計出動救援力量679人次,成功救出57名被困人員。
每一次救援都是一場與死神的賽跑,背后不僅耗費大量公共資源,更是救援人員冒著生命危險的挺身而出。事后責任如何界定、救援成本該怎樣分攤,一直是社會熱議的焦點。
近年來,全國多地相繼出臺規定,對違規探險造成的公共資源消耗作出制度回應。此次大鵬新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探索直接補償救援費用、物資捐贈、志愿服務三種追償路徑,本質上是在用制度手段遏制對公共資源的“搭便車”行為。劉先生以三天志愿服務“償還”救援成本,標志著一種權責對等的觀念正在落地:你有冒險的自由,但也須承擔相應風險與成本。這種制度安排,有助于引導公眾理性評估自身行為,避免“任性探險、社會買單”的失衡格局。
值得肯定的是,追償并非簡單“罰款了事”。大鵬新區將志愿服務納入追償選項,既有現實考量,也富含教育意義。對于普通市民而言,一次性支付數千甚至上萬元的救援費用可能負擔較重,而通過公益服務替代經濟補償,既降低了執行阻力,又讓當事人以“現身說法”的方式向更多戶外愛好者傳播安全知識。
這種“以工代償”的模式,將懲戒、教育、預防三者融為一體,比單純罰款更能觸及觀念層面。可以說,這是剛性法律框架下的一次柔性創新,也是對“懲罰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這一治理理念的生動實踐。
從救援成本看,三天公益服務的折算價值未必完全覆蓋“海陸空”立體救援的實際支出,但其象征意義遠大于經濟補償本身。作為華南首例,這一案例向全社會釋放出明確信號:違規進入未開發區域而占用公共救援資源,不再是“零成本”行為。這一信號在戶外運動愛好者群體中產生的震懾與教育效果,可能遠超一次普通的安全宣傳。
總體來看,目前救援追償仍處于探索階段,后續推進還需解決一系列實操問題:救援成本如何科學核算?追償標準如何統一規范?當事人經濟困難時能否減免或分期?志愿服務的時長與內容如何與救援費用合理折算?這些問題都需要在法治框架下逐步細化。同時,還應加強前端預防,比如通過備案登記、風險評估、強制投保等方式,從源頭上減少違規探險行為。追償是事后糾偏,預防才是治本之策。只有前端管控與后端追償雙管齊下,才能真正構建起“權責清晰、成本共擔、風險可控”的戶外活動治理體系。
深圳大鵬新區以公益服務形式開展的山地救援追償實踐,是一堂生動的厘清公共資源與個體責任的教育課。公共資源不容肆意透支,個體自由不能沒有邊界。劉先生的經歷再次提醒我們:風景再美,也不值得用生命去冒險,更不應將自己的冒險成本轉嫁給公共系統。
真正的探險精神,不是對規則的漠視,而是對風險的敬畏、對專業的尊重、對公共資源的珍惜。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葉孜文 盧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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