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8日,72歲的毛澤東原衛士長李銀橋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狀,被告是因《走下神壇的毛澤東》一書而名聲大噪的作家權延赤。這場訴訟,將一段始于1988年、糾纏了10余年的合作與糾紛,正式推向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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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銀橋
1988年1月20日,經毛澤東原機要秘書葉子龍夫婦介紹,時任北京空軍政治部創作員的權延赤來到李銀橋家中,希望這位在毛澤東身邊工作了15年的衛士長能提供一些關于毛澤東生活與工作的珍貴史料。出于對葉子龍的信任以及對宣傳毛澤東事跡的共同意愿,李銀橋同意了。
這次會面促成了一項合作:李銀橋和權延赤決定共同出版《衛士長李銀橋回憶錄》。權延赤為了撰寫書稿,從李銀橋那里借走了一批極其珍貴的資料——61張關于毛澤東生活與工作的照片、3張毛澤東的生活手跡照片。這些照片和手跡,是李銀橋珍藏多年、記錄歷史瞬間的實物,其價值遠非金錢可以衡量,權延赤專門給他寫了一張借條。
1989年,權延赤以《走下神壇的毛澤東》為名出版了李銀橋的回憶錄,此后他又以李銀橋口述的形式,在未征求李銀橋本人意見的情況下,在香港發行《毛澤東和江青在陜北》一書。李銀橋后來在訴狀中稱,自己當時并未見到這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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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神壇的毛澤東》
更大的矛盾在于那些借走的資料。李銀橋多次向權延赤索要照片,但權延赤聲稱照片“弄丟了”。而權延赤對此另有說法,他稱照片已經歸還,只是當時很匆忙,未讓李銀橋出具收條。1992年,李銀橋發現這些照片已被權延赤在出版的書中使用,雙方因此發生了多次爭執。
1992年11月,《南京日報》刊登了一篇權延赤的采訪文章。權延赤在采訪時稱自己所出之書“幾乎沒有一個素材屬于李銀橋一個人”,還說“對于李銀橋不講真話,過去我一直沉默……”
當時李銀橋正因腦血栓偏癱住院治療,他的妻子韓桂馨看到《南京日報》的這篇文章后,氣憤不已,認為這些言論捏造事實,將李銀橋描述成了一個“非常勢利的不誠實之人”,公然貶低了其人格。李銀橋本人得知此事后,也認為這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照片糾紛未解,又添名譽受損,他和權延赤多年的積怨終于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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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延赤
1999年,李銀橋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他委托代理人向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提出了3項明確的訴訟請求:判令權延赤在全國發行的報刊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8萬元;返還所借的58張毛澤東生活、工作照片及3張生活手跡照片(訴狀中數量與借條略有出入)。
2001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終審判決:
1.關于照片糾紛,權延赤無法證明自己已將照片歸還李銀橋,因此判決其返還李銀橋有關毛澤東的照片61張。
2.關于名譽權糾紛,法院認定權延赤在采訪文章中所說的話“言辭明顯過激,確實使李銀橋的社會評價降低”,因此判決權延赤應向李銀橋書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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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的李銀橋
3.李銀橋提出的8萬元精神損失賠償等過高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
法院判決生效后,權延赤并未主動履行,李銀橋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權延赤在執行過程中表示,照片在該書的責任編輯手中,無法返還,同時自己也“不可能向李銀橋書面道歉”。
后來權延赤通過執行員轉交給李銀橋一封長信,希望能了結官司。但李銀橋認為信中“沒有任何道歉的意思”,堅決要求權延赤必須進行書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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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銀橋(右)
最終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個折中方案: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的判決書全文,法院將此認定為權延赤履行了書面道歉的義務,登報費用由權延赤一人承擔,隨后權延赤交納了公告費。這場持續了10多年的糾紛,以這種特殊的方式畫上了句號。
這場官司展現了李銀橋性格中執著與較真的一面,他珍視的不僅是那些具有歷史價值的照片,更是一個革命者的清白名譽與對歷史負責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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