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了但是還沒有通過,可以用商標賣商品嗎?
很多老板急著賣貨,商標剛拿到受理通知書就開印包裝、打廣告、上平臺。這種做法到底行不行?
答案是:可以用,但有風險,跟加不加TM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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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注冊證
很多代理機構會說“拿到受理通知書就能用,加個TM就行”。但國家知識產權局明確回應:TM標志不具有法律效力。受理通知書只是告訴你商標局收到了申請,還沒開始審查——哪怕你注冊和知名品牌一模一樣的商標,也能拿到這份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上通常印著一行小字:“本通知書僅表明商標局已收到申請人的商標申請,并不表明所申請的商標已獲準注冊”,這句話就是在提醒申請人權利尚未確立。
二、風險有多大?
風險來自三個“窗口期”:申請前沒做檢索,有相同或近似商標;雖然查了但漏查了;商標局數據庫有盲查期,有人比你早申請卻沒錄入系統。你的申請最終可能被駁回,那您之前印的包裝、做的推廣就全白費了。更糟的是,如果別人已經注冊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您還會被他起訴侵權。2026年,對于反復侵權、惡意侵權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已明確可適用懲罰性賠償,侵權成本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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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電商平臺能用嗎?
能用,但有門檻。抖音小店、天貓、京東都明確要求提供商標注冊證或受理通知書才能入駐,純圖形商標不被接受。但如果后續商標沒注冊下來,平臺有權直接撤銷品牌資質、下架商品。相當于說,前期投入都白費了。
四、2026年新政策新提醒
2026年,國家知識產權局進一步強化了商標使用監管,重點查處帶有欺騙性的未注冊商標使用行為,例如使用含“零添加”“100%”等內容的未注冊商標且與實際不符,或使用含地名、年份的未注冊商標誤導公眾對產地、工藝等的認知。執法力度持續升級,切莫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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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給老板的三點建議
1. 一定要做檢索
提交申請前,務必在商標局官網或者找專業機構做全面檢索,查清楚有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標。
2. 控制前期投入
如果確實要用,包裝、廣告投入要適度。大規模推廣最好等證書下來,避免“為人做嫁衣”。
3. 及時應對異議
如果申請公告期間有人提異議或侵權警告,應立即求助專業機構評估應對,切勿消極等待。
總結:申請中的商標可以用,但商業推廣存在不小的商業風險且法律保護尚未到位。商標核準注冊之前,大規模投資需謹慎。大規模推廣、壓庫存,一定要等拿到注冊證再說。
你正在申請的商標做過檢索了嗎?如果還不知道怎么查,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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