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農時緊,法治護耕忙。磐石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職能,緊扣“法護春耕”工作主題,將法治宣傳、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涉農法律服務深度融合,聚焦農村土地、家庭矛盾等春耕突出糾紛,下沉一線、靠前服務,以法治力量掃清春耕生產障礙,為農戶搶抓農時、安心耕作筑牢法治屏障,讓法治春風浸潤田間地頭。
一、兄妹爭地起糾紛 蠻橫阻撓誤春耕
磐石市黑石鎮某村兄妹四人,父母離世后就責任田分割達成口頭約定,明確各自耕種范圍。春耕啟幕,三位妹妹想將土地承包給其他村民耕種,卻遭大哥李某強行阻撓。李某以妹妹未盡贍養義務、土地分割不公為由,單方面否認約定并要求重新分地,多次阻攔、恐嚇意向承包村民,致田地無人敢耕。雙方矛盾持續激化,從家庭口角升級為激烈爭執,親情破裂的同時,更讓春耕生產陷入停滯,眼看農時將至,三位妹妹多次與李某溝通無果,于是向黑石司法所申請人民調解。
二、分層調解明法理 依法止爭保農時
磐石市司法局黑石司法所接到調解申請后,第一時間啟動春耕糾紛“綠色通道”,指派專職調解員趕赴現場,分三步推進調解,高效化解糾紛。
(一)穩情緒核實情,厘清爭議焦點。調解員分別與李某及三位妹妹單獨溝通,安撫雙方激動情緒,避免矛盾進一步升級;同步實地核查土地權屬、地塊范圍,結合村集體臺賬和鄰里證言,確認口頭約定系全家真實意思表示,快速厘清爭議焦點。
(二)釋法理明權責,打破調解僵局。針對李某強硬拒認約定的態度,調解員精準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的規定,以及《民法典》關于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條款,明確家庭成員自愿達成的口頭約定合法有效,兄妹四人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李某惡意阻撓他人承包、耽誤春耕的行為已構成侵權,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融情理促和解,敲定調解方案。調解員從親情倫理、鄉風民俗角度勸說,引導李某換位思考,并補全約定地塊細節,敲定調解方案:確認原約定有效,清晰界定四人地塊邊界,保障三位妹妹的承包及對外流轉權利。李某最終認錯,放棄重新分地訴求,承諾不再阻撓,雙方當場簽訂人民調解協議。
協議簽訂后,調解員即刻協助三位妹妹聯系承包農戶,督促快速開展春耕作業,成功搶抓農時,徹底掃清春耕障礙。
三、經驗啟示
此次糾紛的高效化解,是磐石市司法局“法護春耕”的生動實踐,也為涉農矛盾糾紛化解積累了實操經驗。
一是靠前排查,源頭防控。建立田間地頭常態化排查機制,組織調解員、法律明白人深入村組,提前摸排春耕矛盾隱患,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防止小糾紛拖成大矛盾。
二是分層調解,法理相融。處理涉農糾紛堅持“穩情緒—核實情—釋法理—融情理”分層推進,既嚴守法律底線,精準援引涉農法律法規,又兼顧農村親情鄉風,用群眾易懂的語言釋法明理,實現法理與情理的有機統一。
三是特事特辦,高效處置。針對春耕生產時效性強的特點,開辟涉農糾紛“綠色通道”,簡化流程、優先受理、快速處置,把保障農時、維護農戶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彰顯司法為民溫度。
四是以案普法,以調促治。以調解案例為鮮活教材,開展“送法進田間”活動,圍繞土地承包、家庭財產分割等內容以案釋法,發放涉農普法手冊,提升農戶法治意識,從源頭減少春耕糾紛。
下一步,磐石市司法局將持續深化“法護春耕”專項行動,優化涉農法律服務模式,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以更實舉措、更優服務守護春耕生產,為鄉村振興筑牢法治根基。
來源:磐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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