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的王女士向紅星新聞反映,去年11月,她在江蘇鹽城的房租到期,退房時房東以天花板有霉斑污漬為由扣留押金600元。王女士認為,該霉斑系自然損耗,租戶無需承擔責任。此前,她向當地相關部門投訴此事,目前尚未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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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時天花板上的霉斑 圖據受訪者
王女士的丈夫謝先生與房東胡女士2024年11月30日簽訂的《租房合同》顯示,房屋租期為一年,至2025年11月30日;月租1250元,簽約時需支付押金1250元。
王女士稱,2025年11月21日,他們退房結賬時,房東以餐廳天花板有霉斑污漬為由,只愿退還650元。“他們一進門就手指天花板,要求我們重新刷白,否則扣600元押金。”王女士說,他們當天急著趕飛機,沒有理論過多,但明確告訴對方,“這是違法行為,我們后續會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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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時的室內情況 圖據受訪者
微信聊天記錄顯示,退房當天下午,胡女士向謝先生轉賬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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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與房東理論 圖據受訪者
5月7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胡女士了解相關情況,其在得知記者身份后掛斷了電話。記者隨后發送采訪短信,截至發稿時,其暫未回復。
“房子本身比較老舊,天花板上的霉斑也并非新鮮印記,房東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我們入住前沒有污漬。更何況法律規定,租戶正常使用情況下,不對房屋內的正常損耗承擔責任。”王女士說,“雖然600元金額并不算太多,但任何扣款都應該名正言順。”
今年3月,王女士向鹽城12345投訴此事。相關截圖顯示,鹽龍街道躍馬社區回復稱,“房東電話不接、家里也沒人,我社區繼續跟進。”5月6日,王女士再次向鹽城12345投訴,工單狀態顯示“辦理中”。
5月7日,鹽龍街道躍馬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社區工作人員已多次上門,均未能碰到房東,其電話也無法撥通。“我們跟租客解釋過,如果我們這邊有消息會及時提供給她。如果萬一沒有消息,可能需要她尋求警方幫助。”
紅星新聞記者 胡閑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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