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一公共廣場的旅拍經營糾紛引發全網熱議。某攝影公司以“已承包廣場攝影經營權”為由,禁止普通游客或其他攝影師拍照。這場矛盾的爆發并非偶然,不少景區曾出現類似亂象。
公共文旅空間邊界模糊,是沖突的直接原因。這種現象看似是爭奪客源,實則是對公共資源的變相私有化。一些景區通過承包、授權等方式,將本屬于全民共享的拍照權單獨占據,用商業壁壘限制游客與自由攝影師,埋下了沖突隱患。
粗放化的治理模式,進一步放大了矛盾。管理方外包服務的初衷本是好的:通過引入合規的旅拍公司,整治“野拍”攬客、強制推銷、騷擾游客等亂象,以規范服務保障游客權益。但“一包了之”治標不治本,舊亂象還未根除,又催生了壟斷經營、驅趕同行等新問題。
權責邊界混淆,是矛盾頻發的深層原因。招標外包拍攝服務雖然是廣場合理的商業開發行為,但景區管理方不能一味出讓經營權,弱化日常監管責任;經營方也不能憑借承包權限越界管理,將經營資格等同于排他特權。公共文旅空間的經營權,只能依規提供服務、賺取合理利潤。權責不清不僅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原則,還直接侵犯游客自由拍攝、自主選擇消費的合法權益。
公共資源可依規開展商業化利用,但商業利益不能凌駕于公共利益之上。《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規定,“受讓方不得擅自改變市政公共資源的基本功能和主要用途”,城市廣場、公共景區等空間的核心屬性是公共服務與全民共享,不得以商業經營擠占公共權益。
多地已率先探索行業規范建設。重慶、三亞等地相繼出臺旅拍行業管理辦法,為全國治理提供可行范本。各地景區當摒棄粗放管理模式,細化經營區域、服務范圍與從業規則。唯有厘清公共文旅空間邊界,理順管理與經營權責,才能讓公共空間回歸公共屬性,讓文旅消費既有秩序約束,更有民生溫度。(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梁方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