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5月3日凌晨1時45分許,廣西北流市一男子無證駕駛套牌車,遇執勤民警檢查時,卻沖撞逃離現場。目前,該男子被行政拘留20日。
廣西北流市公安局5月4日通報了這起案件。消息稱,違法行為人李某安(男,玉林市玉州區人)于2026年5月3日凌晨1時45分許,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套用號牌的小型汽車沿北流市永安路由銅州市場方向行駛。行至永安路二環西路口執勤檢查點時,執勤民警依法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
李某安因懼怕無證駕駛、使用偽造號牌等行為被查處,竟采取倒車、沖撞街道防護欄等方式瘋狂逃離現場。然而,他的“逃竄”并未得逞——在逃跑過程中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整個過程未造成人員傷亡。
北流市公安局依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十六條之規定,依法對李某安作出行政拘留二十日(合并執行)的處罰決定,并于2026年5月3日送達執行。
警方提示:遇到警察查車,請這樣做
1、減速靠邊,服從指揮:看到執勤民警示意停車,應提前減速,打右轉向燈,平穩靠邊停放。
2、配合檢查,出示證件:搖下車窗,配合民警檢查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如實回答詢問。
3、有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如果自身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應理性面對,配合執法。主動認錯、接受處罰,往往能體現良好態度;而沖卡逃竄,只會讓“小錯”變成“大錯”。
記者 廖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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